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22 19:59

(中央社记者张瑷台北22日电)财政部国产署今天公布统计,自民国103年至113年3月止,各分署标售逾期未办继承登记的不动产,已标脱9156宗,标脱率约25.49%,标脱金额新台币79亿6639万余元。

根据土地法规定,土地或建筑改良物自继承开始日起,超过1年仍未办理继承登记者,直辖市或县市地政机关应依法公告3个月,并书面通知继承人声请登记;如果逾期仍未声请,将列册管理15年,期满后仍未登记,则移请国产署公开标售,这类不动产标售前,应公告3个月。

国产署副署长王彩叶今天在例行记者会指出,公告标售所得价款会存放于国库专户,继承人可依规定申请领回,但逾10年无人申请提领,就归属国库。

同时,这类不动产如果经5次标售而未标出,即登记为国有;自登记完毕日起10年内,继承人可检附证明文件,按该土地或建物第5次标售底价及其法定应继分,向国产署申请提领价金。

依国产署统计,自103年至113年3月止,国产署各分署已列标3万5920宗逾期未办继承登记不动产,标脱9156宗,标脱率约25.49%,标脱金额79亿6639万余元。

王彩叶表示,因应中华邮政反映实际作业及邮政专用信箱处理须知,规定挂号函件存局期限原则为15天,国产署修正相关标售作业要点,自113年4月起公告案件,有意投标者应以挂号函件将投标应备文件,在开标日前14天、至开标日当天开启信箱前,寄达指定邮政信箱,而非原规定的一公告即可投标。

王彩叶提醒,投标应备文件如果不是在招标公告,以及投标须知所载受理投标期间寄达指定邮政信箱(含逾期或提前寄达),均属投标无效,有意投标者务必详阅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并预留邮寄所需时间,避免影响投标权益。(编辑:林克伦)113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