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03 12:08

全教总今天质疑预告中的国中小校长不适任事实调查处理办法草案,让不适任校长仍能回任一般教师,形同给予一道「免死金牌」。教育部澄清,犯行严重将终身不能聘任为教育人员。

教育部于4月11日预告「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校长不适任事实调查处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针对校长涉及性侵、贪污渎职、严重霸凌,以及经医师判定有精神病等不适任情况,订定全国统一的处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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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全教总)今天在台北召开记者会,质疑草案让不适任校长仍可「回任」一般教师。理事长侯俊良表示,实务上,县市政府往往先让校长回任教师,后续如果有不适任情形,再由教评会处理,如此一来,等同校长拥有一道「免死金牌」,有2次审议机会。

全教总举出几项不合理的案例,民国109年某特教学校校长因情绪管理、行政作为不当,被解任后调到另一所学校担任教师,他在新的学校有独立空间办公,且不必授课、不与其他师生接触。102年嘉义县某国小校长酒后驾车,且连犯4次入监服刑,被解除校长职务后,仍能回任教师。

对此,教育部今天稍晚以文字回应,草案依照「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等规定,让主管机关依不适任情形严重程度处理。最严重的是解除职务、终身不能聘任为教育人员;次重的则是管制1到4年不能聘任。

教育部表示,情节较轻微的才会由主管机关作成回任教师、改任其他职务,或移送校长考核会等处置。

教育部强调,草案经过预告,预计于5月10日正式发布,高级中等学校校长也「准用」相同机制处理。期待能建置完善受理、调查、审议机制,公平、公正、勿枉勿纵,保障学校校务稳定推动及校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