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09 15:55

(中央社记者吴欣纭台北9日电)为稳定契作高粱农民收入,农业部于台湾本岛7县市开办高粱收入保险,包含桃园市、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市等,113年第1期作销售期限至31日止,提醒农民把握时效投保。

农业部今天发新闻稿指出,为提高国产杂粮供应量能及粮食安全韧性,农业部积极辅导农民种植高粱并与金酒公司及农会签订合作契约,且为稳定契作农民收入,也从民国111年开办高粱收入保险,近2年投保率逾9成,获农民高度支持。

农业部表示,目前高粱收入保险试办地区有台湾本岛及金门县,台湾本岛试办县市有桃园市、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市、云林县、嘉义县及台南市等7县市,理赔采县市区域产量认定方式,并以每公顷基准收入与每公顷实际收入的差额计算理赔金额。

农业部表示,高粱收入保险有95%及85%两种保障程度方案可以选择,每公顷保费分别为新台币7669元及4172元,农业部提供补助1/2保费,部分县市政府也有加码补助,农民负担相对减轻。

农业部也说,111、112年度台湾本岛地区因受豪雨及台风等灾害影响,造成高粱单位面积产量减少,出险理赔逾3442万元,有效发挥保险损害填补功能,给予受灾高粱农友实质上的保障,113年1期作销售期限至31日止,请农民朋友把握时效,踊跃向试办地区农会投保。(编辑:陈政伟)11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