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13 18:14
律师郑鸿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律师郑鸿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律师郑鸿威去年涉嫌替诈骗集团车手辩护、陪同侦讯时,泄漏侦查中笔录内容等资料,今被检方依组织犯罪、泄密、洗钱等罪起诉,法院今裁定郑鸿威再延长羁押禁见3个月;台北地院开庭时,检察官表示根据卷证显示,郑鸿威把部分款项藏在桥头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办公室内,此部分仍在调查中;郑鸿威则反驳,款项为购屋工程款,与本案无关。

台北地院今开庭,郑鸿威指出,他坦承泄密罪,但检察官起诉范围有很多是他之前没看过的,而他否认犯组织、洗钱罪;他侦查中坦承杨雅涵、林聪豪、李明洁、张作铨的部分,如今仍承认,但不是他们委任承办的案件都涉及泄密,他必须比对附表才能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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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鸿威说,他也不争执把案件介绍给其他律师后,收受会计师李昊承虚拟货币,但他主观上没有指挥、参与犯罪组织的意图,也没有洗钱故意。

检察官指出,郑鸿威在羁押期间透过律师郑育年将telegram帐号密码,及其他指示事项交付给助理林佳毅,已有串证的事实,且本案诈骗集团主谋连柏玮及其他共犯律师王伟、杨济宇也尚未查缉到案。

检方表示,另根据卷证,郑鸿威把部分款项藏在桥头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办公室内,此部分也仍在查缉中,若让郑鸿威交保也会影响后续查缉。

郑鸿威反驳,他确实有将telegram帐号密码透过律师交付给林佳毅,但他当时不认为林会列为共犯,他只是希望员工在他羁押期间,不会发生就业问题,且从起诉书中也看不出王伟、杨济宇等人涉案。

郑鸿威指出,他跟石育恩本是熟识的朋友,石担任公职之前曾在建设公司上班,而他刚好有买房的想法,才会请石帮忙找认识的代销、建商,看有没有比较好的购物机会,但需要一笔工程款,所以他才会给石一笔现金,该笔款项与本案无关。他主要财产都在银行,他也无法预测到本案会被搜索拘提,若他要隐匿财产,早就会将帐户内的钱提领一空。

郑鸿威说,检察官自3月8日讯问他后,就再也没有任何讯问,有超过2个月时间可调查王伟、杨济宇、石育恩等人,却迄今未为之,不能作为他延押的理由。

他说,他至今已被羁押超过100天,并经媒体广泛报导,短时间内也不打算再从事律师业务,未来审理也不打算声请传唤王伟等人作证,没有串证、灭证的疑虑,请求法院给予具保机会,愿以300万元交保,让他能在相对自由的环境,比对庞大的卷证,促使案件审理如期进行。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郑鸿威在羁押期间曾透过律师刘育年,将telegram帐号密码交付给林佳毅,有串证、湮灭证据之虞,仍有羁押的必要性,裁定自今日起延长羁押3个月。

律师郑鸿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律师郑鸿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