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14 15:49
国健署今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开放代孕,但禁止商业代孕。本报资料照片国健署今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开放代孕,但禁止商业代孕。本报资料照片

人工生殖法修法讨论已久,今年历经2次国健署公听会、1场立法院公听会后,今日卫福部国健署公布「人工生殖法草案」,针对单身女性、代理孕母等项目定出规范。国健署妇幼健康组副组长蔡维谊表示,本次修法纳入各界意见,主要修订「同婚、单身、人工生殖」3大部分,并且针对代理孕母配套措施进行拟定。

国健署今公布「人工生殖法草案」指出,根据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同性婚姻受宪法第二十二条所保障,并依司法院释字第七一二号解释,保障其组成家庭的权利。且基于人工生殖技术将创设生命,故应有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之适用,因此增订相关法律保障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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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健署本次公布草案,将现行人工生殖法仅针对3对象,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与捐赠人之权益保障,扩大至5族群,人工生殖子女、代理孕母、受术配偶、受术未婚女性及捐赠人之权益。

蔡维谊表示,国健署邀集专家举行至少6次法规会议,逐一审视62条法规,最终针对同志婚姻、单身族群、人工生殖3大部分拟定法规配套措施,卫福部没有既定立场,而今日公布草案后,有60天预告期,将搜集各界意见,进行法规讨论或修整,以利后续送至行政院。

根据国健署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代理孕母合法化,但「禁止商业代孕」,仅提供代理孕母于代孕胚胎植入至分娩后8周内期间之营养费,并负担必要之检查、咨询、医疗、照护、委任律师、保险、心理咨商、交通、工时损失、产后护理及其他必要之成本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