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15 12:42

(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15日电)彰化一间卫材公司因工厂废水设备老旧,私设管线将含有铜、镍等物质废水排入洋仔厝溪,不法利得近40万元,赵姓负责人等3名被告获缓起诉1年,公司及3名被告须缴国库223万。

根据彰化地方检察署今天公布的新闻稿,彰化县和美镇一间卫材公司,因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原应将废水处理到放流水标准后,才能经由放流口排放到厂区前道路侧沟,再汇流至洋仔厝溪。

检方查出,由于工厂废水防治设备老旧、故障,赵姓负责人明知设备已无法处理废水,竟从民国111年6月29日起至112年4月11日,将有害健康物质超标废水,以私设沉水马达连接软管直接放流,废水最终排入洋仔厝溪。

检方指出,彰化县环保局的水质自动连续监测站根据监测数据派出人员巡查,发现工厂放流水水色异常,提报地检署立案侦查;检察官也发现,工厂排放废水中含有有害人体健康铜及镍等物质,进入工厂后查扣沉水马达等证物,也查出赵姓业者不法利得为新台币39万866元。

彰化地检署检察官查出,46岁赵姓负责人、叶姓厂长、杜姓员工涉犯水污染防治法,而赵姓负责人等人经查获后,均坦承犯行表示悔意,在检察官侦查期间,积极投入约7000万元,将公司电镀制程设备移至彰滨工业区电镀专区,防止再犯;并于侦查中向彰化县环保局完成缴纳不法利得及裁罚共1009万余元,检察官谕知3名被告缓起诉,期间都为1年,公司及赵男、叶姓厂长、杜姓工作人员,应各向国库支付200万元、15万元、5万元及3万元。(编辑:陈仁华)11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