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5-16 07:53
宫墙往事的回答

谢徵中榜那日,让路过的郡主一见钟情,从而在百名学子中,破格提点他为状元郎。
可他坚决不娶郡主,不做天子婿。
触怒圣上,外放岭南。
走马游街学子闹的琼林宴上,看我们的眼神尽是唏嘘。
可谢徵紧紧揽过我的肩,视人潮喧拥为无物,唇角勾起:
「此一去,路迢迢,未有归期,山穷水恶,娘子可愿同行?」
我答:「然,死生不负。」
可眼见昔日同僚高楼起,眼见我成了每日在吃食家务上打转的妇人。
谢徵心有不甘,同新寡的郡主搭上了线,每日鸿雁传书。
他对我说,我们不过年少荒唐。
他愿给我一纸和离,好聚好散......

1

我过奈何桥时,未饮孟婆汤。

带着上辈子的记忆投胎,如今是谢府的一个三等丫鬟,轻易近主子身不得。

而我从前的仇家,正是府中侯爷夫人,他们踩着我的尸骨爬上高台,富贵荣华,举案齐眉,是盛京有名的神仙眷侣。

我花了一天时间找到前世坟冢。

未经修葺,破烂不堪。

昨夜的大雨将土冲烂,隐隐可见草席沤烂的一角,从前的状元娘子,三品淑人,死后竟连副棺椁都无。

遑论碑文。

只有块已朽掉的木牌,上面依稀可见:谢徵之妻。

谢徵就是我曾经的夫君。

那年,我十五。

花一样的年龄,是走街串巷的点妆娘,能化腐朽为神奇。将海棠红碎胭脂,梨花点缀青丝,发髻都能绾成牡丹状。

白花花的银子不知红了谁人眼,在某个午后,我被流痞拦住,铁棍高高举起要废我的手时,遇见了天降英雄谢徵。

他挡在我面前。

铁器击打皮肉发出的『砰砰』声,他拉住我手从城东跑到城西的心跳声,在那个午后不断被拉长,一点一滴葬送我的余生。

后来我知道他是城南代写书信的穷书生,那天受伤花了七文钱医药费,是他两日的营收。他却从未抱怨过。

我们越来越多地见面。

同样出自慈幼局,父母双亡;同样身怀野心,不甘人下。我在他身上看到另一半自己,破天荒品出『家人』二字的牵绊——

县中恶霸掀过谢徵摊子,我便拿蜜引蜂去蛰他,结果自己也蛰的满头包。

我点妆助花魁娘脱籍,她嫁给远商的第二日,恩将仇报,反派人放火烧了我的屋檐。浓烟滚了又滚,房梁落下砸伤我的腿,我太害怕了,是谢徵不顾劝阻冲进火场将我背出来。

温暖,炽热。

趴在他背上的那个瞬间,我突然就忘怀了恐惧。

睡的很沉,很甜。

起于微末,同苦患难的一份情窦自此绽开。唇瓣碰上耳畔,撞出言说不尽的爱意,那是全力以赴且纯粹的。

「——谢徵,关了摊子吧,我来供你科举。」

台上一遍唱着一遍杜十娘的憾恨,不知有多少人劝过我,负心皆是读书人,小妆娘,若你郎君高中了,怎会记得糟糠妻。

我赌赢过,又输了。

二十岁的谢徵一无所有,唯剩真心。

他中榜贡士,殿前遴选,乌发红唇,目若朗星。

抬头低眉间,长睫落下一层惑人的影。让路过的郡主昭华一见钟情,从而在百名学子中,破格提点他为状元郎。

可状元郎不要娶郡主,不做天子婿。

他心里只有宋阿兰。

我入京那日,亦是离京那日。

走马游街学子闹的琼林宴,人人唏嘘,看我们的眼神:

或高高在上的怜悯,或幸灾乐祸的取笑。

毕竟谁人不知,外放岭南,这状元郎的仕途,尚未开始,便已结束。

可谢徵紧紧揽过我的肩,视人潮喧拥为无物,春雨渐渐的下,他偏头,为我举起一把竹木枝伞,墨发披开,衬得他白皙的面色更添几分潋滟。

唇角勾起,他微微笑:

「此一去,路迢迢,未有归期,山穷水恶。娘子可愿同行?」

这一幕,我记了很多年。

那时我答:「然,死生不负。」

后来我们穿过十里恶瘴,躲过土著追杀,在山洞里两个人分一捧水喝,在县衙口受过万民请愿。

是什么时候变的呢?

当他身边所有同僚渐成为高不可攀的仰望,唯余他在边南蹉跎年华。

当初他逆圣人意选了我,多清高的行为,连皇权都踩在脚下。引来众人喝叹,成为关注中心,而如今物是人非,当视线渐渐散去,他发现,他想要的,还是荣华。

尤其是我——他的妻子。

一个日渐黝黑、言语粗鄙的妇人,每日不过在吃食家务上打转。谢徵疑惑,难道他想要的,就是这种人生吗?

我不知他是如何同新寡的郡主搭上线,也不知他们的鸿雁传书持续了多久。

等一切发酵到明面上时。

都太晚了。

那年,谢徵二十六岁,重回了阔别已久的京都。

他从岭南将我接回来时,郡主已住进了他府中。他说我们不过一年少荒唐,他只把我当妹妹,愿给我一纸和离,好聚好散。

我愤怒,我闹过,可没人听我说话。

郡主是皇上的亲妹妹,一向作眼珠子疼。到最后,就连跟我最久的阿嬷也劝我,夫人,算了吧。

他们公然在我的眼皮下调情。

这样还不够。

郡主穿我的衣裳,在我床上,同我夫君撒娇。问:「我与你妻孰美?」

一墙之隔,我被她的护卫死死摁住,听一晚荒唐。

那天的恨意将我淹没,我太不甘了,我要和他们鱼死网破,斗到底。

就要一封状纸闹到太后面前。

却在起程前夕,我的夫君将我浸猪笼。他们诬我私通,不守妇德,死不足惜。

冰冷的河水没过眼畔。

而我死后不过七日。

谢徵便娶了郡主。

她等不及,肚子快瞒不住。

2

带着枉死的记忆投胎。

我新名阿瓷,出生在离京郊千百里的偏僻小渔庄。

这一世,我有了父母。

娘亲会做好吃的各种丸子,爹出完海总会留几条最肥嫩的鱼,下了锅油,煎一下,咯滋咯滋的声音,香气把破烂的小屋笼住。

那时我还囿于仇恨的过往。

虽然五岁了,却不大开口说话。

昭国路引盘查极严,千丈的距离,是穷人一生也迈不过的沟壑。

在渔村里,就连最有声望的私塾先生,也不过出门去县里考过两次学。又何况我这个女娃娃。仇人或许会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富贵终老,每想到这里,我就气的能吃两条鱼。

但爹娘很好,他们真爱我。

村里有小孩向我丢石头,骂我『傻子』,娘就举起擀面杖追他出十里地,掐腰大着嗓门在村头和他娘大吵一架。

爹每次回来时,总要学着村里唱戏的丑角扮鬼脸掐兰花来逗我笑。他把我架在他脖子上,在村里村外转来转去,只要见到人,就得意地炫耀:

「老李,你看这是我女儿,好看吧。」

还有我的名字,姜瓷。

是花了几个大子找私塾先生取的。

我记得那时爹有多开心,他摸着头笑:

「瓷器啊,顶顶珍贵的宝贝。这个好,这个好,配我女儿。」

其实我真的认过命。

在九岁生日那年,爹颤着手将新头绳压在我枕头下;娘准备了许久,为我做一件新衣裳,针脚密密麻麻,染过她熬灯时扎出的血。

我没有睁开眼睛,假装还睡着。

只是他们走后,缩起身子,将屋栋房梁看了又看。

不得不承认,我感觉到胸腔里高悬已久的心正一点一滴挪回原位,它还太稚嫩,不该承担上一辈子的爱恨。或许就这样,老天爷也觉得我苦了太久,所以给了我新的人生,让我灵魂不再飘荡。

次日醒来,我自己梳好头,坐在桌子上:「爹,娘。」

天。

嗓子软的像是要掐出水,我有多久没这样撒过娇。

幻想手掌贴过额头,暖烘烘的夸奖、袅袅飘起的炊烟、其乐融融的早饭。上述场景,都没有发生。

——我爹娘死了。

就在一墙之隔。被人砍死的,为了不让凶徒发现屋内还有女儿,他们连呼救都没有。而这段时间,村中来的陌生人,只有一队珍珠商。

在清晨时业已离开。

村人可怜我,要帮我爹娘收尸,商定下土时却不见我的踪影。我早回到屋中收拾好东西,系成小小一个包裹,伏在进城报案的牛车后。

县老爷开始很重视,后来传商人上过堂后,就不了了之。

因为他们是为侯府办事的。

昭华郡主年老,色衰便忧爱弛,谢徵的好骨相三十多却才正茂,又有实在的功绩,狂蜂浪蝶永远杀不干净。于是偏信古方,一日两盏的珍珠粉碾碎,喝敷两用养颜。

我找了很久,才在邻县最大的客栈里找到那行人。

他们包下大堂喝酒,醉醺醺地谈天说地,最后说到我爹娘。

「两个不识好歹的老家伙。说这次采量少,要自己留着,呸,郡主想要的东西,他们也敢不给?」

——那东西,是珍珠。

我爹每年都会攒几颗,说将来给我做嫁妆用。

他们杀了人后,不出意外,在我娘衣柜里翻出一个大盒子。满当当、沉甸甸的珍珠,光华动人,质量上乘,还能昧下一大笔银子,自然开心。

我溜到后厨。

在他们的酒里兑了又兑,酒变得很醇,后劲很大,没多久,他们就醉趴在桌子上。

我面无表情地换了客栈的香。

目光停在他们腰间的斧头上许久,很想抄起来,把他们一下一下砍死,千倍百倍地让他们尝到那些痛苦。可是不敢,没办法处理掉所有痕迹,我太弱了。

那不是我第一次杀人。

却是我第一次流泪,哭的那样惨,身子蜷缩在门与墙的缝隙里,把所有水分都流干。

我离开县城时。

城内四处传着酗酒喝死人的消息,县衙府兵正挨家挨户宣读禁酒檄文。

我没有再回小渔村。

家的味道已经散了。

叹晴去不如享风来,可惜这道理我明白的太晚,命运已将它流亡的慷概收回。或许我这条命生来就是为了和侯府撕咬。

刚开始,我还没想好路径。

只能混迹乞丐堆里,随大流往京城拥挤就食。

直到某天辗转,在郊外的一处村庄里,见到几个插着草标的孩子。他们快活不起,所以母亲就要割块肉。侯府的管家杜三在其中挑挑拣拣,选中了几个女孩子。

我看见有位娘亲抱着女儿落泪,跪下磕头,说大恩大德结草衔环。

她的女儿尚且天真,含着笑意:

「卖掉我,有了钱,弟弟就不会饿死了。娘,我会把月例都攒着,过几年,就回来找你,我们一家四口,过好日子。」

我不知道那瞬间想到了什么。

却莫名怔在原地。

看着眼前哭哭啼啼的女人堆,杜三开了恩。准她们回去收拾东西,把孩子洗干净了次日再送来,统一领去侯府。

我跟在那对母女身后许久。

听她们哭了笑,笑了哭,到最后终于出面拦住。把脸上灰土擦净,我伸开手,上面放着一颗圆亮的珍珠,泛着莹白的光泽。声音微哑:

「别哭了,我跟她换。」

我说。

3

同批来侯府的总共十余个小姑娘。

都是八九岁的年龄。

我猜的不错,是要签死契。来充府中小千金谢瑶的院落。

原本这样的勋贵人家,是不会在外面随意采买下人的。家生子用起来才放心。

但谢瑶太受宠了,她不仅是侯爷郡主唯一的女儿,还有个皇帝舅舅,从小就敢在龙椅上玩闹,敢要的无不有得到的,便越来越骄蛮跋扈。

几个月前,她养的小红马冲出围栏。

在府中横冲直撞,肆意踩虐。直到马蹄踏伤了一位半百的守门阿嬷,她的孙女跪在地上,求二两赏钱买药。

仅仅因为抓皱了谢瑶最喜欢的裙子。

就连外院中没来得及阻拦的仆人,全部发落,该杖刑的杖刑,该发卖的发卖。

没人敢说她半句不是。

昭华郡主闻之也只有赞赏:

「缺人了去外面买就是了。瑶瑶做的对,千金之女,那些卑贱之人的性命,又怎比的上你一件衣衫?」

如今我们一行十四个,学了整月规矩后,站成两列,整整齐齐。在等面见小姐。我稍抬头,便看见前呼后拥的谢瑶。

嫩黄色流衫裙,满头嵌宝点翠,随手一根步摇,就值京郊一处庄田。手中摇扇是西洋贡品,缀满珍珠流苏,额心贴上有凤花钿,竟比公主派头还要大些。

她坐在仆人抬来的藤椅上。

等管家训话完毕,葱玉般的手指懒懒伸出,挨个指着丫鬟取名。

昭国不成文的例法里,得了主子赐名的奴才,也就打上了她的烙印。

「逢夏、小瓦、燕儿……」

快点到我们时,谢瑶有一瞬的卡壳。她不仅完美承袭了父亲的凉薄,更多的,却是母亲的恶毒、愚蠢、不好诗书。

我轻轻推了一把前面的丫鬟,那个仗着气力大,就关起门搞霸凌,在每张床上都泼了水的燕儿。

她跪趴在地上,吓白了脸,叩头求饶不绝。管家支人将她拖走,谢瑶的余光轻瞥过她的袍裾,上面绣了岁寒四友。

「我想好你们的名字了。」

谢瑶站起来便往外走。她是一个浅视的人,很容易被眼前的事情攫走思路。所以最后四个丫鬟里,我站在第二,赐名『兰花』。

后来分差事,我被派到外院扫撒。

没有错过嬷嬷念到我名字时,露出的一瞬怜悯。府中人尽皆知,郡主昭华生平最恶兰花,她料定我不会有出头之日。

事实上,她料对了。

我来府中三年,也只见过主子一次。

那是某年秋天,谢徵和郡主闹了别扭,一路哄她到女儿院中,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正在低头打扫落叶的我。

「怎么又醋了,瑶瑶都这么大了,没得让别人看笑话。你知道我心中仅你一人,昭华如明月,能靠近已是某毕生运气。」

谢徵已三十五岁。

却不被岁月薄待,近来养尊处优越显矜贵,若一杯俨醇的茶,历久弥香。不怪郡主吃心,她尚比他小两岁,皱纹已在眼角生根。

但归来半生,她依是少女。还信那套甜言蜜语,很快被安抚好,谢瑶也在这时扑来,甜甜地请安。

我隐在拱垂门下,围观着他们温馨地离开,从背影看过去,真是和乐融融的一家人。

但,很快就不是了。

我低下头,嗅着风中蔓散的芷因花香,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