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5-16 16:12
台中陈姓女子(左二)今在前市议员张耀中(右二)、律师林哲宇(右一)陪同下,争取劳退权益。记者赵容萱/摄影台中陈姓女子(左二)今在前市议员张耀中(右二)、律师林哲宇(右一)陪同下,争取劳退权益。记者赵容萱/摄影

台中市陈姓女子向前市议员张耀中陈情,她的生日是2月29日,4年才过一次生日,她今年满60岁,提前5年向劳保局请领劳保减给老年年金,却少领一个月,理由竟是「电脑栏位没有2月29日」。劳保局回应,陈女5年后达年金请领年龄,因当年为平年,没有2月29日,因此依法3月1日才满65岁,「因电脑资讯系统问题导致少发1个月」为解读误解。

陈女今天由张耀中、律师林哲宇陪同出面表示,她投保劳保42年4个月,申请月领减给老年年金,在今年2月15日向劳保局台中市办事处递出申请书,收到公文书明「陈女是在3月1日申请老年年金给付」,打电话询问,得到回应竟是「电脑栏位没有2月29日,只好以次日3月1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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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她和多名同学一起退休,同时申请给付,看到其他人的劳保年金陆续在3月入帐,只有她没入帐,她不满劳保局认定要从3月1日起才符合请领资格,出面为其他同为4年过1次生日的2月29日寿星抱不平。

林哲宇指出,依民法124条规定,年龄自出生日起算,陈女可主张为2月29日出生,循行政程序追讨2月年金。

劳保局台中市办事处说明,劳保老年年金法定请领年龄为65岁,可提前请领减给年金,但陈女满65岁的当年为平年,没有2月29日,依法须在3月1日才算年满65岁,如欲提前5年请领减给老年年金,须于今年3月1日起始符请领资格。

劳保局强调,陈女今年2月15日送件申请,2月未符合请领资格,3月才符合请领条件审核,第一笔老年年金于4月底前入帐,外界指称因电脑资讯系统问题导致少发1个月为解读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