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5-17 10:37
艺人黄子佼。(中央社档案照片)艺人黄子佼。(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7日电)艺人黄子佼被控强制猥亵获不起诉处分,台北地检署搜索时查获黄子佼持有7部儿少性影像,将他缓起诉2年处分,高检署命北检续行侦查。北检今天依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起诉黄子佼。

黄子佼去年被控强制性交、强制猥亵、强制拍摄影片部分,台北地检署检察官4月间认定查无客观事证,且双方达成和解,女子已撤告,因此不起诉处分;黄子佼被控强吻、拍摄半裸影像部分,因女子未提告且无证据,予以签结。

另外,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指挥警方搜索黄子佼住处时,查获7部儿少性影像,4月间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将黄子佼缓起诉处分,期间2年,黄男须在缓起诉确定后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20万元,并在缓起诉确定后3个月内,书立悔过书1份。

检察官依职权向台湾高等检察署送再议。高检署审查北检缓起诉处分书理由及检察官再议理由后,以侦查未完备为由,命北检续行侦查。

检方指出,黄子佼自民国103年2月12日起加入「创意私房」(或名「小圈子」)网路论坛成为会员,购买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观览,并自112年2月17日起,以行动硬碟储存未成年女子裸露胸部或阴部、从事接触性器官或性交行为的性影像。

检方查获的硬碟中有多部女子的性影像,目前查出其中7名女子未成年,今天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诉黄子佼,扣案硬碟中其它影像是否有未成年女子部分,仍持续清查中。(编辑:戴光育)11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