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02 17:23

根据报道,普宁市陂老村村主任拥有60亩地,其中宅基地接近7亩,超出了当地的面积标准限制。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普宁地区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平原地区)或150平方米(山区)。而7亩的宅基地,即使按照山区的标准计算,也超过了30倍。

这种情况引发了对村主任土地来源的质疑。是否如报道所说,村主任侵占了集体土地?如果是这样,他是如何做到的?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此外,曝光该事件的律师还提到了揭阳市东仓村集体土地流失情况,其中村干部通过找代表、做决议的方式将土地租卖给个人,财务不透明,村民对此并不知情。这引发了对陂老村是否存在类似情况的疑问。如果陂老村也存在类似问题,那么村民是否向上级部门反映过?为什么需要外地律师来曝光此事?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解答。

总之,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应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对于侵占集体土地的现象,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管,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公平分配。如果确如郝律师所说的有侵占土地或是其它不法行为,应当给所有村民一个交代,让我们静观此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