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社會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3-04 11:14
桥头地方法院外观。记者古和纯/摄影桥头地方法院外观。记者古和纯/摄影

高雄市鸟松区1家货运行及隔壁仓库6年前遭祝融,虽无人伤亡,但财损严重,消防局鉴定起火点为货运行水族箱设备短路酿灾,货运公司吴姓负责人被判刑3月确定,但仓库财损逾2000万元,保险理赔后,产险公司向货运行求偿,不仅要赔两家保险业者1925万元,最近法院判货运行还要再赔仓库业者277万元,一场火警让货运业者背负2202万赔偿责任。可上诉。

位于鸟松区松埔路的货运公司和隔壁仓库,在2018年6月18日凌晨1时25分许发生火警,高雄市消防局获报后派员灌救,虽无人伤亡,但火势从货运行延烧至一旁仓库,造成邻近仓库业者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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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消防局调查,起火点为货运行内的水族箱设备,因电源线短路起火酿灾,才延烧到隔壁仓库,经仓库业者清点后,火警共造成办公设备、货品等物烧毁,损失达1852万8896元。另外,停放在仓库外的车辆,也有多辆遭祝融,车损也达435万5000元。

刑事部分,检警调查后,认为货运行吴姓业者有过失,依失火罪嫌起诉,一、二审法院审理后,法官依据火场鉴定报告,认定吴男有过失,依失火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确定。

至于隔壁仓库损失,业者保有产险,建物及车辆损失部分陆续获得比例赔偿,但保险公司认为起火原因为吴男疏于注意电线短路,赔偿完仓库后转向吴男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男确实对起火有过失责任,建物损失部分判赔保险公司1574万余元,车辆损失则要赔偿产险业者351万余元,合计1925万元。

仓库业者认为,保险仅赔偿部分损失,整起火警仍有305万5084元未获赔偿,提告向货运公司索赔。

桥头地院审理后,法官依据火场鉴定报告等事证,认为仓库业者损失已有85%比例获得保险理赔,加总后,判货运行应赔偿277万元较为适当。可上诉。

一场火警让货运行吴姓业者背负逾2千万元赔偿责任,去年高雄市议员邱于轩曾接受吴男陈情,召开记者会,吴在会中质疑火场鉴定报告的起火点位置,目前正提行政诉讼寻求救济中。

桥头地方法院外观。记者古和纯/摄影桥头地方法院外观。记者古和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