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05 11:06

关于亳州市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解读

为落实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亳州市城区柴油车通行管理部分措施详细规定解读如下:

一、皮卡车24小时允许在全市城市道路通行

二、蓝牌照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新能源货车和客运车辆24小时允许在全市城市道路通行

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日

来源 | 亳州公安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