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06 00:15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5日电)外逃通缉犯石茂强在泰国遭枪杀,北检声押禁见返台的涉案周姓男子,北院裁定30万元交保。北检提抗告。高等法院今天撤销原交保裁定,发回更裁。北院暂订晚间8时再开羁押庭。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案经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发回北院,承审法官已经请辩护人联系被告到院开庭。

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指出,本件经检察官抗告,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周男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之虞。

高院指出,依周男涉案情节及程度,是否得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告诫等手段,确保本案侦查程序的顺利进行,尚有进一步究明、确认的必要,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

全案缘于,泰国北榄府(Samut Prakan)警方2月25日早上接获清洁工报案,在苏凡纳布机场附近空屋内发现尸体。泰警调查发现,死者是台湾籍石姓男子,在台因强盗等案遭通缉。

泰国警方与刑事局追查,掌握台籍及泰籍涉案5嫌身分,他们在案发后逃至柬埔寨,随后分别逃窜各处,其中涉案台籍周男2月26日搭机返台,警方立即在桃园国际机场通知他到案厘清。

台北地检署2月27日传讯周男,检察官复讯后认为周男涉犯刑法杀人罪、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转让第三级毒品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灭证等羁押必要,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北院审酌,周男主动回台、供述涉案情节,配合警方采证生物迹证,现有积极证据显示周男涉及清理血迹、地板,而检警已查扣周男手机,保全部分证据,裁定周男以新台币3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且禁止与共犯联系。

北检为保全证据,2月28日晚间搜索周男住居所及其他犯嫌住居所共6处,另持续向泰方联系调取案件相关事证,厘清案情,并于3月4日向法院提起抗告。

北检抗告主张,周姓男子供述避重就轻,与目前掌握事证不符,且相关证据尚在泰国,有赖司法互助程序取得,有羁押原因与必要。(编辑:张铭坤)11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