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06 17:02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6日电)嘉义县邱姓夫妇继承1把庙会法器鲨鱼剑,于去年9月间以新台币2万元上网拍卖,因鲨鱼剑为保育类钝锯鳐产制品,遭网路巡逻员警查获,嘉检侦结,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起诉。

嘉义地检署的起诉书指出,邱姓男子、陈姓女子夫妇于去年8月20日起,在脸书(Facebook)社群「全国落难神明买卖平台」社团,刊登「2尺2,42齿鲨鱼剑结缘2万,意者私」广告内容,并张贴鲨鱼剑照片,以此方式陈列、展示鲨鱼剑。

经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九大队员警执行网路巡逻查觉有异,于同年9月13日以脸书讯息功能与陈姓女子联系,双方约定于同年9月18日晚上,在邱男、陈女夫妇位于嘉义县中埔乡隆兴村的住处面交,邱男当场交付钝锯鳐的产制品鲨鱼剑,而遭查获。

检警表示,鲨鱼剑常被用于民间信仰中乩童、庙会的法器,鲨鱼剑为钝锯鳐产制品(鼻锯),而钝锯鳐为野生动物保育法公告濒临绝种的海洋保育类野生动物,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买卖或在公共场所陈列、展示。

检警指出,邱男、陈女夫妇从过往长辈继承1把鲨鱼剑,因查阅相关资料,具有经济价值,则上网拍卖。

检方表示,邱男、陈女夫妇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的意图贩卖而陈列、展示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罪嫌,除了将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得并科30万元以下、150万元以下罚金。(编辑:谢雅竹)11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