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推荐 ( ) • 2024-03-07 17:20
法规的过度介入,导致市场效率降低,最终让法规宣称要保护的那些人的利益反而受损,这在很多领域并不少见。新的快递管理办法,把送货上门还是到快递柜的选择权给了收件人,但实际的效果也可能适得其反,长远来看还会让收件人的利益受损。市场可以解决的问题,还是让市场去解决吧。

责任编辑:陈斌

上海青浦区检察院社交媒体账号3月1日发布消息,2021年至2023年期间,女子彭某以投诉索赔为目的,网购大量生鲜类商品后故意不接快递电话或接通后假装听不见,促使快递员先签收后派送,随后其借此举报,向快递公司索赔,非法获利37,000余元。日前,青浦区检察院对彭某提起公诉。

快递的业务模式,是快递公司收取快递费(一般由寄件人支付,到付件则是向收件人收费),把快件由寄件人处快递到指定的收件地点。法理上,快递公司应该将快件送到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收件地址,由约定的收件人签收。但是在生活实际中,有些快递员可能会把快递送到快递柜、代收点,或者是在收件地址无人时,直接放到门口。

原则上说,这样的做法是不合规的。快递行业有规定,快递员不能在快件实际未送达时就点送达,不能未经用户同意而代为确认收到,不能擅自将快件投放到快递柜,等等。

但是,送货上门,快递成本必然会增加。要送货上门,就要事先联系确定收件人是否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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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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