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08 13:10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8日电)林秉枢施暴前民进党立委高嘉瑜等案遭判刑定谳,他已入狱服刑。检察官针对林秉枢所犯13罪,向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高等法院日前裁定执行2年9月,可抗告。

全案缘于,林秉枢与高嘉瑜原本是男女朋友,但林秉枢施暴高嘉瑜,检方起诉林秉枢。

一审的新北地方法院认定,林秉枢行为触犯多项罪名,包含妨害秘密罪4月徒刑、妨害名誉罪6月徒刑、伤害罪8月徒刑、妨害电脑使用罪5月徒刑、强制罪6月徒刑、恐吓罪4月徒刑以及伪造文书罪有7罪,共13罪判处计2年10月徒刑,其中伤害罪不得易科罚金,其他罪得易科罚金。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认定,原审判决无违误,检察官、林秉枢上诉无理由,因此上诉驳回,部分罪名不得上诉,部分罪名得上诉。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林秉枢不得上诉的罪名各为妨害秘密罪4月徒刑、妨害名誉罪6月徒刑、强制罪6月徒刑及恐吓罪4月徒刑;另外,伤害罪8月徒刑、妨害电脑使用罪5月徒刑及伪造文书罪的7罪(3月徒刑2罪、4月徒刑5罪),可上诉。

二审表示,林秉枢涉犯13罪,判处计2年10月徒刑,其中伤害罪8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其他罪得易科罚金,全案未上诉而定谳。

林秉枢去年向新北地检署报到,未获准易科罚金,入监执行。林秉枢入狱后,就刑期不准易科罚金部分,向法院声明异议遭驳回。检察官就林秉枢13罪定谳部分,依数罪并罚规定声请定执行刑。

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指出,林秉枢指称入狱逾1年1月,已深刻反省,请求法院酌定较轻的刑期。

高院认为,林秉枢犯行属于不同犯罪类型,行为态样、手段及动机不相同,审酌罪责程度、各罪关联性、犯罪次数、被告人格特性、施以矫正的必要性与社会回归的可能性,日前裁定13罪应执行2年9月,可抗告。(编辑:戴光育)11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