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 Now 新聞 ( ) • 2024-03-09 12:47

汤家骅认为草案整体来说,不能用「满意」形容,因为每个人想法不同,但比想像中温和,可以「收货」,又提到煽惑罪不一定涉及暴力。

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2019年因为有一张报章用『送中』两字牵起牵然大波,这是个谎言,根本没有『送中』这回事,大家仔细看法律条文,当时提出的法律条文,根本没有这回事,但仍然会引起这么大的暴力发生。大家应该可以理解,当你煽惑了一个严重后果时,而在社会有人认为得不到回应,他们会诉诸于暴力,换句话说煽惑罪很多时候是暴力的开始。」

至于过去煽动罪须在犯罪行为6个月内检控,但修订后的煽动罪属可公诉罪行,无检控期限。汤家骅就表示,这个问题其实一早要处理,并无损害被告的权益。

汤家骅:「所以原则上国家安全罪行是种最严重的罪行,超越于杀人放火,大家不能存在一种心存侥幸的心态,如果6个月不告我就逃之夭夭,逃离法网。」

草案条文亦列明,警方可向法院申请将被捕人羁留时间,由48小时延长最多14日,并限制咨询个别律师。汤家骅认为,被告仍然有保持缄默的权利,影响不大。

汤家骅:「第一个情况,我知道那个律师有问题,甚至得到中央情报局的指控,例如他是间谍来的,就不让他和犯人接触。他在律师行里,我不知道其他律师会否因此受影响,所以我不让律师行接触(被告),但被告可接触其他所有律师行,所以第一点影响被告权利是低的、非常低。 」

汤家骅认为有否干犯23条,是要从法律角度看犯罪意图,普通批评或发泄怨气不等同制造仇恨。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