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hk.hk - 即時新聞: 本地 ( ) • 2024-03-11 00:11
林定国说,延长羁留首先要有必要性当局才会提出。
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

针对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草案提出可延长羁留期,在现有48小时羁留期的基础上,可向法院每次提出申请,延长不超过7日,总羁留期申请延长不超过14日,即最多羁留16日。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延长羁留首先要有必要性当局才会提出,除了要提供理由,亦会由司法机关把关,相对所参考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来得更加公平,显示特区政府非常尊重及关心被告人的权利,但当然要赋予执法机关机会进行调查工作,所以政府很努力在当中取得平衡。

民建联的陈克勤关注,警方会不会在拘捕某人后,由于该人是「大古惑」,加上案情复杂,就立即申请延长羁留,以确保有足够时间羁留被捕人及进行调查。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申请延长羁留必须向法庭解释原因,如纯粹担心不够时间,警方需作清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