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11 16:45

(中央社记者张雄风台北11日电)台湾全国妈妈护家护儿联盟、台湾怀孕妇女关怀协会及台湾妇女维护生命协会今天联合举行记者会,指出人工生殖可能制造3倍早产儿,捐精卵应实名制以保障儿权。

近日立法院开议,部分立委期望松绑人工生殖规范,将人工生殖法修法列为优先法案。

上述团体今天举办记者会,并发布联合新闻稿,主张人工生殖法修法应呼应儿权公约暨台湾儿权公约施行法规定,应比照英国将捐精卵改为实名制,以确保儿童知其血缘父母基本权利;比照台湾现行收养制度,赋予人工生殖子女于成年时寻亲的权利。

记者会中引用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出生通报统计年报,发现试管婴儿的早产、低体重、极低体重比例均较全国平均高达近3倍;鼓励试管婴儿等于间接制造更多早产、低体重的孩子。

早产儿因为各个器官不成熟,容易出现各种并发症,包括缺氧感染、脑出血、心脏问题、慢性肺疾病、坏死性肠胃炎;政府应鼓励妇女适龄自然怀孕生产。

另外,团体呼吁,开放捐精卵生育已60多年的欧美社会,近年已有越来越多捐精捐卵后代集结发声,欧美已日益重视「捐精捐卵后代」的人权及儿权;英国法律因此早已在2005年删除捐精者或捐卵者匿名的规定,让那些透过这项技术诞生的孩子有权在满18岁后获知关于生父或生母的基本资讯。

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7条,儿童于出生后应立即被登记,并自出生起即应有取得姓名及国籍的权利,并于尽可能的范围内有知其父母并受父母照顾的权利。

然而,若依现行人工生殖法第13条规定,捐精者为匿名(只提供捐赠人种族、肤色及血型资料,其余资料皆为保密)。团体表示,目前台湾捐精卵后代普遍不知自己的身世,一旦开放单身人工生殖,孩子出生后,身分证父亲栏位将只有1条横线,当孩子长大问「我的爸爸是谁」该如何回答。(编辑:管中维)11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