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3-13 00:11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卓冠廷今天针对1岁男童遭保母虐死案,提出家属主动提要出养等3点质疑;社会局回应男童母亲在孕期中就有向社会局与儿福联盟联系,产子后签下出养合约。

卓冠廷今天透过脸书及直播对男童遭保母虐死案提出质疑,他表示,有帮助过家属的友人看不下去,向他说家属不是像社会局所说,主动要出养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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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根据家属友人表示,阿嬷请得起私人保母,只是一人负担辛苦,希望能够有补助才向社福中心求助。以及阿嬷花了1年透过法院取得监护权,出养不是他们主动,是有社工找家属提出有人可以收养,家属其实不清楚出收养的程序跟内容,没想到最后演变为男童被带去给刘姓保母照顾。

因此,他对社会局的说法质疑有3点出入,分别是家属无力照顾男童、家属主动提出要出养、儿盟是家属自己选的,这与家属友人的说法出入太多,仿佛急著撇清责任。

社会局回应表示,男童母亲在孕期中就有向社会局与儿福联盟联系咨询,并在产子后与儿福联盟签下出养合约,男童也已经进入儿福联盟照顾体系。但事后母亲失联,导致儿福联盟出养程序无法继续,儿盟才连系新北社福中心与祖母,并将男童接回。

在男童接回后的服务过程中,新北社工有与祖母讨论男童的照顾及权益问题,所以在祖母同意取得监护权后,由新北社工陪同祖母向法院声请改定监护。而祖母因为有扶养困难,社福中心协助申请弱势儿少生活扶助及托育补助,并额外提供每月新台币7000元的扶助金,以及奶粉、尿布等资源,协助男童受完整照顾。

社会局表示,因为祖母实在无力照顾,才在取得监护权后由社福中心社工陪同前往儿福联盟完成出养签约,而男童家庭无力照顾的陈述,在法院监护权裁定书中皆有提到。

社会局强调,出养程序完全尊重家属意愿,即便已经签署出养合约,家属也可以随时终止出养程序。至于原照顾保母为何不能继续照顾,是因进到出养程序后,就会由出养媒合机关配合的保母以及社工进行服务,所以无法由原保母继续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