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13 14:40

(中央社记者叶臻桃园13日电)时任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中坜分局青埔派出所副所长的李姓男子,涉嫌侦办窃盗案时,以脚踩踏郑姓犯嫌脚铐,连带导致郑男手腕挫伤。桃园地检署今天侦结,以伤害罪起诉李姓副所长。

桃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52岁李姓男子在民国110年1月3日担任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中坜分局青埔派出所副所长,他与陈姓、吴姓员警因侦办窃盗案,当天下午将郑姓男子拘提到案。

起诉书指出,李姓副所长在拘留室内,对郑男施以手铐、脚镣,以及脚铐等戒具后,因不满郑男未如实交代案情,在同日晚间以脚踩踏郑男脚铐,郑男因戒具连动牵引,导致手铐收紧、压迫手腕,造成双手手腕挫伤。

检方审理时,李姓副所长供称有用脚踩郑男脚铐,另有证人指称,过程中有听到郑男喊痛,另有相关监视器、诊断证明书等。桃检今天侦结,以伤害等罪起诉李姓副所长。(编辑:方沛清)11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