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13 22:53

3月10日,网传邯郸市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发生一起杀人埋尸案,凶手竟然是三名初一的学生,而被害人正是他们的同学,名叫王子耀。

据抖音帐号“王子耀父亲”发帖称,当天下午3时许,王子耀还是活蹦乱跳的,后来就被三名同学骗走了。从配图看到,三名嫌疑人身穿校服,正骑着一辆电频车。4时10分,王子耀手机开始关机,从此失踪,直到遇害后被发现。遇害时间约在下午5时左右。

而自称是“王子耀姑姑”在朋友圈发的帖文更为详尽。称王子耀长期遭受三名嫌疑人欺凌,事发当天,他们将王子耀骗到种菜的大棚,将王子耀手机上微信中的191元钱全部转走。三人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控制王子耀,有的回家拿铁锹,有的在大棚门口放风,然后用铁锹将王子耀打死,并将其毁容,最后将王子耀的尸体悄悄掩埋于大棚内。三人的心理素质非常好,事后装着没事似的,第二天照样去上课。当她们和警方找到三名嫌疑人时,三人面不改色,拒不交代王子耀的下落,只说是昨天下午王子耀跟着一个小矮个子的人走了,企图以此迷惑她们,分散警方的注意力。直到她们调出监控视频,将铁证摆在三人面前时,其中两名从犯这才承认他们杀害王子耀的事实,并且交代了埋尸地点。那个大棚距离主犯的家仅几百米。当她们挖出王子耀的遗体时,发现孩子的脸已经被铁锹毁得面目全非。她们要求严惩三个杀人小恶魔!

从照片中看到,王子耀是一个朴实的孩子,脸上稚气未退,他的奶奶悲恸地说:“我的宝贝,我可怜的孩子,想见只有在梦里了!”

据网上流出来的照片,三名犯罪嫌疑人两高一矮,最高的那个双目紧闭,双手交叉放在前面;站在中间的那个矮个子戴着眼镜,双手背在背后;另一个则是一脸迷惘!

3月13日,有记者就此事向张庄村的村支书进行求证。村支书表示,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截止发稿前,当地警方还未就此事进行公开通报。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才是最公平公正的补偿,没有什么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分,然而,这条公理和传统却与现行的法律条文相违背,在现行法律的规定下,许多未成年人犯下故意杀人罪后,都是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俨然成了未成年人的“免死金牌”!这使得未成年人霸凌、杀人的案子时有发生。然而,这种不对等的“处罚”方式恰恰是对受害人最大的不公平!2019年10月20日傍晚,大连市沙河口区一名长得牛高马大、发育得像头小壮牛的13岁男孩,意欲强奸一名从他家门前经过的10岁小女孩,结果因为强奸未遂,当场将小女孩用刀捅死,事后还毁灭证据,结果,就因为这个小恶魔是未成年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让受害人永远含恨九泉,让受害人家属痛苦终生!像这样的小恶魔生下来就应该坐牢,何况现在他已经杀了人,不立即枪毙了还要留着他做什么?难道还等他再去杀几个人才杀?而且,这个小恶魔还跟踪过几名邻居妇女。他既然能够杀人,而且知道消灭罪证,就说明他的体能、心智已经完全发育成熟,完全具备了民事行为能力,根本不存在未成年一说。

修改后的《刑法》虽然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调低了,但也只是说未成年人杀人了要坐牢,仍然不会偿命,而且像本案是三人一起作案,他们既是未成年人,现实中又有“法不责众”的惯例,因此,就更没有被枪毙的可能性了。

前两天,一名女子跪在河南开封府衙门前放声大哭,恐怕也是遇到了什么冤屈事吧,包拯包青天以铁面无私断案而闻名千古,该女子恐怕正是在呼唤包青天式的法官出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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