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22日屏东明扬工厂爆炸事故现场。(屏东县政府提供)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14日电)为强化业者消防责任,行政院会今天通过经济部重行拟具的「工厂管理辅导法」相关修正草案,业者若未依期限申报危险物品、违反申报规定或申报不实,可开罚新台币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去年屏东明扬工厂大火后,政院陆续送出攸关警消筹组协会,及课予业者责任相关修法,但因立法院届期不续审,行政院会今天通过经济部重行拟具的「工厂管理辅导法」第28条之14、第31条、第39条条文修正草案。
根据草案,业者若未依期限申报危险物品、违反申报规定或申报不实,主管机关可处工厂负责人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经济部指出,草案可让工厂负责人重视并肩负起危险物品的申报责任,以利防灾及救灾工作事前部署与预演,减少意外灾害造成的损失。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主持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行政院长陈建仁会中表示,此案将送立法院审议,请经济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商,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且经济部等相关部会未来应督导地方政府,积极执行工厂危险物品的管理与稽查工作。(编辑:林兴盟)1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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