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Hub ( ) • 2024-03-20 07:27

每经AI快讯,先锋新材(SZ 300163,收盘价:2.84元)3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发送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该协议纠纷导致的诉讼相关材料。根据卢先锋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于2018年11月6日与贺沁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卢先锋将持有的公司29.8%股权转让给贺沁铭或其指定受让人,转让价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转让价款中指定2亿元用于卢先锋购买公司现有核心资产。

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3)浙02民初450号案卷材料显示,原告卢先锋在民事起诉状中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双方逐步推进履行股权转让事宜。卢先锋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701,686,394.79元,已实际向贺沁铭及其指定方交付公司9,472.238万股。

卢先锋在民事起诉状中又称: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合同义务,将公司经营管理权移交贺沁铭方,其于2018年12月6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贺沁铭方人员白瑞琛为总经理。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卢先锋及其关联方退出公司,由贺沁铭方人员担任公司高管,取得公司经营管理权。

双方纠纷涉诉情况卢先锋与贺沁铭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

涉诉案件一:2022年4月,林宜生(卢先锋诉称其为贺沁铭指定人员之一)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案号:(2022)内01民初21号)要求卢先锋还本付息。该案于2023年2月获一审判决,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宜生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林宜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号:(2023)内民终395号),202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了林宜生诉求。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卢先锋的再审申请(案号:(2023)最高法民申1958号)。该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涉诉案件二:卢先锋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以贺沁铭为被告,林宜生、华安泰润为第三人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6日立案,案号:(2023)浙02民初450号。后法院根据相关方申请,追加贺兰英、冯立东、常红娥、北繁南种、刘勇、内蒙古中加及公司为第三人。卢先锋起诉要求贺沁铭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298,313,605.21元并以未付款为基数自起诉日起至实际履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该案件将在2024年3月20日开庭审理。

2022年1至12月份,先锋新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遮阳面料占比50.02%,窗饰及遮阳行业占比49.63%,基金管理费占比0.35%。

先锋新材的董事长是熊军,男,36岁,学历背景为本科;总经理是卢先锋,男,54岁。

截至发稿,先锋新材市值为13亿元。

道达号(daoda1997)“个股趋势”提醒:
1. 近30日内无机构对先锋新材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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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贾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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