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20 11:29

记得陈佩斯说过这样一句话:良知这种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存在唤醒良知。

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正确,但是这件事确实是丧尽天良,几个未成年人可以残忍到这种程度确实让人不寒而栗!

《未成年保护法》不应该是行凶者的庇护所,而是正常孩子的保护伞,小错误应该给与未成年人改过的机会,而大错误对别人造成重大损伤的就应该不再适用这一套体系!

我看网上很多人都在吐槽《未成年保护法》其实我们已经做过调整了,这次这三位未成年人是逃不过法律的审判的!

要知道在以前不满14岁是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记得早些年湖南有一个天生的坏种,把自己亲妈杀害了,不但没承担法律责任,还诡异的跑回学校继续上课,直接把学生家长们吓傻了,集体跑到教育局又哭又闹,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最后给他转学加改名字换个地方继续上学!

当年真的是为了善良到极点了,不单是保护未成年人,还要保护他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还要保护他的成长过程不受影响!

这次悲剧已经发生,下面我们该思考的是在未来如何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首先这个案件目前的社会舆论已经超过了一般的刑事案件,社会的愤怒已经到达了极点,到了这个程度之后这就不是一般的案件了,它会成为一个标准,成为以后类似案件的一个参考模板,比如之前的“昆山龙哥”的案件重新定义了,我们的正当防卫!再比如之前的“南京鹏宇案”虽然这件事最后被澄清彭宇确确实实是撞到了老太太,但是这件案件影响之大,影响之恶劣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这个时候媒体的及时、客观、公正也尤其重要!

更为重要的还有法官必须要站在历史的维度严肃的审视这个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因为一点点纰漏都有可能造成舆论的滔天巨浪,这次案件的甚至可能会影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下一步修改,非常重要丝毫马虎不得!

《未成年保护法》至少在立法宗旨上要厘清几个事实:

它是好孩子的保护伞,只保护受害者,并不庇护行凶者。

未成年不是万金油,它只适用于小过小错,不适用于大罪大过。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也是很多没有注意的嫌疑人,被害人,四个人全是留守儿童,孩子都是跟随爷爷奶奶长大!

留守儿童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中国有超过1亿的儿童留守或离开故土随父母进城

曾经我在一档节目里面听到一个老师这样讲,每次放学放假大部分孩子只能看到他们的爷爷奶奶,有的祖辈不只是带一个孩子,而是要带四五个孩子,老师开家长会的时候发下去的成绩单,老人们一个个跑上来找老师念念吧,“我不识字”,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我们管不住,他就听老师的”

班主任可能要管七八十个孩子,根本管不过来,有很多孩子往教室一坐都是眼神空洞,目光呆滞,大部分人看不到丝毫希望,他们的未来几乎能够一眼望到头,只有小部分学习好的也许还有改变命运的可能!

学习差的基本就在危险边缘徘徊,沉迷上网、玩游戏、桌球、赌博、酒吧,然后是辍学打工,只要其中任意一个环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走向犯罪!

时代的洪流之下,别让孩子成为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