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20 17:46

“无意拍的照片25年后竟能让老人获赔280万”,1989年潘鸿忠在乐山游玩时,无意中拍下了乐山睡佛的照片,25年后,潘鸿忠竟因为这张照片向政府索要280万元!

著名的乐山睡佛的发现离不开一位老人拍下的照片,这个老人就是潘鸿忠。

潘鸿忠家在顺德勒流冲鹤村,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村庄,村子里完好地保留了祠堂文化和上世纪二十年代设立的私塾。

潘鸿忠从小就在私塾上学,他的老师也是当地有名的文豪潘一旁。

从小接受文化熏陶的潘鸿忠酷爱历史典籍和书法文字,冲鹤村壁盛桥上的“平步南天”四个字就是潘鸿忠写的。

在日日夜夜文化与艺术的熏陶下潘鸿忠拥有了对艺术极为敏感的感觉。

1989年,花甲之年的潘鸿忠想着忙碌一生,晚年也该追求轻松自在,于是来到了四川乐山旅游。

潘鸿忠来到乐山,看到乐山大佛后就被迷住了,本就热爱佛学的他立即与心中的信仰来了个合影。

合完影后,潘鸿忠便准备启程往回走,或许是与佛祖有心灵感应,潘鸿忠回头拍了一张照片。

当时的潘鸿忠并未看出沉睡的大佛,等到回到家后,潘鸿忠才拿出照片,与朋友一起回味当时的美景。

这一看不得了!潘鸿忠发现乐山大佛所在的凌云山和乌尤山还有龟城山组在一起,好像一尊沉睡在水中的大佛,而乐山大佛所在的位置正好处在睡佛的心脏处。

潘鸿忠压住内心的激动,忙给有关部门写信告诉他们这件事,而后没多久,乐山有睡佛的事迅速传遍全国,很多游客因此涌向乐山,就为看一眼睡佛。

潘鸿忠看着这个局面,认为自己也该尽份力,于是开始竭尽所能宣传乐山睡佛,他还将自己拍的睡佛照片背后写上《乐山巨佛发现记》,为了更好的宣传,潘鸿忠将照片拿去冲印然后分发给身人。

1990年《乐山报》刊登了潘鸿忠的《乐山巨佛发现记》,1991年乐山旅游局将其刻在石碑上,潘鸿忠的名字也被乐山旅游史册记载下来。

照片的分发让更多人知道睡佛,好处存在的同时也存在一定弊端。

在乐山街头到处能看见卖潘鸿忠的照片的小贩,但潘鸿忠却没有给这些小贩版权。

这件事使他十分气愤,于是他决定前往乐山,买下所有违法售卖的照片,买下后他向乐山市政府提出自己的诉求,但并未得到任何回应,乐山的街头还存在大量违法照片。

1992年全国人大版权团来到顺德视察,潘鸿忠抓住机会将这件事告诉了检查团。

在检查团的帮助下,潘鸿忠的诉讼书成功送到四川省版权局,最后乐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等六个侵权单位赔偿潘鸿忠12万元。

直到1993年,赔偿单位仍没有付这笔钱,随着舆论的发酵,乐山市政府承担了六个侵权单位赔偿的责任,但只赔偿了1.7万元。

本以为侵权得到到此结束不会在发生了,没想到25年后,侵权的事再次上演。

2014年9月,潘鸿忠给乐山市人民法院写了诉讼书,他要告乐山市人民政府和乐山大佛景区的委员会,要求赔偿自己280万元。

就在众人好奇他为什么还要起诉而且还要出惊天赔偿金时,他给出了自己的理由:过去的25年他未曾收到任何乐山给予的慰问或物质奖励。

其实潘鸿忠索要赔偿金并无依据,他是根据民法通则中的条例索要赔偿金。

与此同时潘鸿忠还告了四川邮票公司,因为他发现四川邮票公司2001年发行的邮票上有张睡佛照片与自己的拍得几乎一模一样,这次他要求索赔100万。

结果乐山市人民法院并不理会潘鸿忠的诉讼,理由是他的诉讼并不符合侵害权益的主体条件。

另一边,跟四川邮票公司的诉讼也出了结果:照片并非同一张只是相似而已。

两个案件均以潘鸿忠不符合诉讼了理由而不予置理。

这时的潘鸿忠已经88岁,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急需经济上的帮助,如果诉讼成功他的晚年生活或许会好些。

但哪怕诉讼失败,潘鸿忠也没有打消对乐山睡佛的热爱,反而积极参加有关乐山睡佛的有关活动,很多喜爱者也都慕名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