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22 00:22

做律师,什么蹊跷的事都遇到,这就是我们这个行业的有趣之处。

今天写个EMS特快专递的事。

2024年3月13日下班时分,肇庆市德庆县某行政机关向我寄出了一份EMS,里面装的是法律文件。

寄送的地址是深圳,我工作的律师所。

因为我有邮政APP,德庆那边寄出这边我第一时间就收到了信息。

14日03:13邮件到了中山市三角包件车间。

14日05:57,到了深圳邮区中心快件处理中心。

考虑到14日已经是周四,因为我急需要这份法律文件,于是我在APP上进行了操作,将地址更改为佛山,我的住址。

07:02分显示:收件人申请改址成功,将按照更改后地址进行派送。

当然,这样的更改也绝非邮政的恩惠,我交纳了12元改址费。对这样的费用我没问题,因为也符合“用者付费”的原则,当然说来不收费我觉得也应该,京东快递在省内改地址都是不收费的,毕竟都在珠三角,而且还没有送到。

就在我在佛山坐等收件的时候,笑话事发生了。

3月15日18:24分,突然我的APP收到信息:寄件人取消交寄快件,已退回寄件人。

这是不是搞错了?肯定是搞错了。

好在APP上显示有那边快递小哥的电话。我打过去,他说:是深圳退回来的。

我告诉了他事情经过,他表示没想到特区的邮政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

经过协商,他同意重新帮助我寄出,费用到付

就这样,3月17日15时,我的邮件终于到了佛山,到了我的手里。

拿着这封历经坎坷的信件,我无话可说。

当然要感谢这位德庆的小哥,但我又一次交付了12元快递费。

大家来看这一封EMS邮件在湾区的活动轨迹。

肇庆德庆——中山三角(中转)——深圳(改寄佛山,收费12元)——退回肇庆德庆——寄回佛山——佛山收件(到付12元)。

花费24元,折腾了5天,这就是中国邮政的效率。

更好笑的事还在后面。

大家知道3月15日是我们消费者的节日。我在3月15日就进行了电话11183投诉,每次接话员都特别客气,都说对不起,都承诺尽快处理。

但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呢?肇庆那边说是深圳的事,深圳那边回电话说应该由中山负责解决。

就这样,目前已经没有人再联系我了。

在我们法律界,天天有人讨论邮寄公文要用邮政EMS,说这是唯一合法的送达方式。

好了,你们看看,这就是中国邮政的服务。这样的服务,你们说有必要非得强调用EMS吗?

这样的事我相信许多人都遇到过,大家都忍了。

可惜,他们遇到了王学堂律师,这是中国邮政的幸运,因为我将帮助他们依法处理这件事。

对了,也向各位读者汇报一下,王学堂诉深圳航空公司、飞友科技侵害个人信息、隐私权案件已经在深圳宝安区法院网上立案,进入调解程序。

我坚信:如果连一个律师的权益都保护不了,你怎么好意思说去帮助别人依法维权?

个案推动中国的法治进步,我一直在行动。

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