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22 00:33

邯郸三名初中生杀害同班同学一案或许会对反校园霸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司法进步、改变乡村儿童困境等方面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对于这个事件,社会主流舆论是支持严惩。

但也有少部分人认为单纯的惩戒不仅不会让这三名嫌疑人改过自新,还可能会变得更恶,所以应该给这三名初中生保释出狱的机会。营造一个正常的环境来感化和教育他们,因为这三个孩子之所以杀人,归根到底是大人的错,整个社会的错。把这三个孩子送进监狱,只会让他们结交更多的犯罪分子,监狱变成现实版的犯罪学校,他们还将面临更多的暴力、欺凌和帮派。等到他们刑满释放后,就变得更加危险。

这种看似站在更高角度看问题,但如果连基本的共情和法制观念都没有,就急于跳脱出去站在更高的角度,那也只是脱离现实的自以为是。

如果深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每一起犯罪背后都有很多原因,都可以归结为大人的错,归咎于社会的错。比如缺乏大人的理解、陪伴、共情、教育,普遍缺爱,亲情缺失,家庭不和谐、贫困等等。还有学校教育职能缺失,忽略孩子成长和心理问题,对校园霸凌现象的严重失职等等。还有社会让未成年人过早接触他们不该接触的信息,对未成年人关心理解不够,也不够宽容,普法浮于表面,一些未成年对法律缺乏敬畏……

埋尸的大棚

按照这个逻辑,将邯郸三名嫌疑人杀害同班同学事件根源归咎于大人和整个社会也可以。但认为监狱只会让这三名嫌疑人变得更恶,只有让三名嫌疑人保释出狱在正常生活环境中才能让他们改过自新,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未成年犯罪问题得到缓解,我不太认同这个。

我不会引用西方各种名人名言和案例来反对这个观点,但我只提一个问题,监狱只会让这三名嫌疑人变得更恶吗?

犯错了就要付出代价,犯罪了就要接受惩罚,这是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也是我国刑法的基础。刑法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监狱不仅仅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惩罚,更是对其精神思想的改造,让他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正改过自新。同时震慑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不可否认,这三名嫌疑人进监狱后可能会认识更多犯罪分子,也可能会遭到监狱霸凌,但不应忽视监狱的教育和改造功能。

或许最终三名嫌疑人因为在监狱里自己心理更加扭曲,最终出狱后会变成更恶的人。但也有很大可能监狱让他们真正认识到错误,最终改过自新成为更好的人。

不应该否认监狱的功能,更不能否认监狱存在的意义。

我今天看到了央视发表的评论文章《正视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拷问》,里面有一些话我特别赞同:当务之急是采取与霸凌行为相匹配的惩罚惩戒和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没有教育的惩罚是偏激的,没有惩罚的教育则常常是无效的。我们必须更多站到受害者的立场上去思考和行动,对霸凌者施以有力的惩处,特别有必要通过对标志性事件的案例剖析和正确处理形成示范和震慑效应,逐渐扭转不良的风气。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要有霹雳手段,该入刑的入刑,该赔偿的赔偿,该送专门学校的就要送进去。

我也赞同邯郸事件代理律师的那句话:应该将精力放在防范工作上,就不用在事后花成千上万倍精力去解决问题。

法学教授罗翔也说了,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但是法律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孩子,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让人知罪悔罪

但如果让邯郸事件三名嫌疑人保释出狱,期望通过在正常生活中对他们进行感化,让他们感到愧疚,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用受到法律的严惩,那才是对法律和公平正义的蔑视。依法处理是对邯郸事件最好的方式,监狱也能让人改过自新。而邯郸事件背后反应的社会学校家庭问题,也应在三名嫌疑人得到应有惩罚基础上进行探讨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