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22 01:19

“全国的霸凌者都在等待这三个小孩的结果”这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源于近日发生的一件十分恶劣的未成年人杀人案。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了一件令全国人民发指的杀人案件,受害者是一名13岁的初中生,被害过程残忍又悲痛,而凶手并非别人,正是和他同为13岁的3名同班同学。

13岁,在不少家长眼里还能用童真来形容的年纪为何能作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这背后又究竟是怎样的“仇恨"能让他们对一个同班同学痛下狠手?

(图源:微博@新京报)

从受害者家人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受害者王某平日里是一个稳当,内向,性格偏软的男孩。

事件发生后也被网友找到了他生前帮奶奶卖苹果的视频,视频里的他看着是那么的可爱,爸爸妈妈和姑姑也夸他平日里是个听话的孩子,这么懂事的孩子永远的停留在了13岁,停留在这个2024年正迎来春天的季节。

“用铁锹将脸砸的面目全非,眼珠外翻,然后用土埋在了五十六厘米深的地里”。甚至连手机里最后的190块钱也一并转走。受害者就是被三个和他年纪一样的“孩子”,给用这样残忍的手法杀害。

而这三个杀人凶手却在受害者家人和警察多次前来询问时隐瞒事实,混淆视听,还淡定地打游戏,照常上学。其行为之恶劣,让人毛骨悚然。

(案件代理律师,图源:网络)

在事情曝光后,所有人都想不到三个年仅13、4岁的孩子怎么能做到这样令人发指和恐惧的程度。直到现在,案子并未结束,坏人还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此同时,网络上引发了激烈地讨论,此案件的各种消息在热搜上挂了一天又一天,大家认为,杀人就该偿命,年龄不应该成为加害人的保护盾。

事实上,近年来像这类未成年人加害案数不胜数

1.2012年,4-13湖南衡阳杀人案,一名十二岁小男孩因抵触姑妈管教,用水果刀将姑妈,四岁表弟和九岁表妹杀害。

2.2017年,江苏常州15岁少年,在小区强奸一名七岁女童后,将其从二十五楼推下,活活摔死。

3.2019年,10-20大连故意杀人案,十三岁男孩蔡某某将十岁女童骗至家中,因女童不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就将其杀害,并把尸体转移到小区的绿化带中。事后,蔡某某还在班级QQ群里“直播”搜查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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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4月14日,安徽省郎溪县十二岁男孩杀害十岁女童。

5.2021年,陕西勉县十三岁男孩因不满领居六岁男童在春节期间多次放鞭炮,将其诱骗家中杀害并藏尸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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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小的犯罪年龄,越来越可怕的作案手法,不能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加害者逍遥法外。那些受害者在小小年纪失去了生命,有的活着却要承受无尽的伤病和心理的痛苦。更让人可恨的是,有些加害者毫无悔改之意,无法保证他们长大之后是否继续作恶。

(图源:微博)

加害者失去的只是所谓的十年的”青春“,可受害者呢,那是生命啊,难道要一直这样纵容以年龄为借口,以“他还只是个孩子”为借口,让未成年人罪犯永远在法律的边缘肆意妄为吗?

回到这次13岁孩子被害这件事上,无法想象三个加害者杀了人却还能淡定的上课睡觉打游戏,如果不严惩的话将来会对社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受害者的家人每天都在讨求公道,从最开始的希望政府给个交代,将坏人绳之以法,到受害者的父亲说出那句“儿子!等爸爸替你报仇雪恨”,如果法律不能还予公平正义,那我们很难想象,这“正义” 由谁来讨?

《非自然死亡》里有这样一段话“遗体摆在我们面前就说明了,生命被剥夺这个无法挽回的事实,不用知道犯人的心情,也没有必要理解你,我们对于不幸的身世不感兴趣。”

(图源:微博@嗜睡的小猫)

罗翔老师说过,即使未成年人犯罪,也应该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在惩罚的基础上再谈去改造,不要让未成年三个字,成为罪犯的开脱之词。

“ 人性从来都是弯曲的曲木 绝非虚无的白纸 只有惩罚 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是的,水手认为,只要杀了人,做了触犯法律的事,无论年龄与否,任何原因和借口都不是杀人的理由,《未成年人保护法》更不应该被加害者拿来当伤害他人的利刃,保护法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不被伤害。

可事实上,在很多被未成年人伤害案件中,加害者受到了保护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图源:微博@都市快报)

早在我国古代,还没有所谓的未成年人概念,但是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从周代其实就已经出现了。礼记曲礼当中就有提过年龄在7岁以下的孩子违法之后是免责的。

秦朝时,未成年犯案在当下免除惩罚,但是要秋后算账,等犯案人长大后,按照成年人的标准来判刑。唐朝时期的法律当中依然沿袭着7岁以下免责的传统,只不过涉及到杀人、谋逆这种严重问题的时候就必须交给皇帝来裁决。

随着社会的发展少儿犯罪的复杂性也就越来越多,一味的免责就显然不太适合。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在清代,清代律法沿袭了唐代以来的规定,可是清朝对待未成年人杀人这件事就要比以往严重多了。

雍正十年有一个叫做丁狗仔的人欺负了一个年仅14岁的孩子,这个孩子一怒之下就杀了丁狗仔。按理说杀人的孩子年龄已经过了10岁,按律来讲就不能够免责了。可是雍正认为霸凌者更加可恶,所以下令对这个杀人的孩子从轻发落。

明朝时,某地衙门收监了一名年仅十岁的杀人犯,县令亲自给他送饭,故意将筷子一正一反插好,杀人犯接过饭碗后很自然的先把反插的筷子拿正,然后开始大快朵颐。于是县令判他斩立决,理由是此犯已经懂事,与成人无异。

(以上资料出自抖音@穆金荣(穷历史))

回到现在,如此多的未成年人犯案却得不到法律的惩罚,如果没有先例,那就开创先例。水手和广大的网友有着一样的心愿,就是希望坏人能被严惩,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有相关资料显示,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呈现低龄化的原因有三:

其一,家庭教育缺失。随着社会发展,许多家庭面临经济压力、父母忙碌等问题导致对孩子关爱不够,常常忽略孩子感受,使得一些未成年人陷入孤独和无助状态,容易被不良信息误导。

其二,不良信息泛滥。信息社会,互联网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孩子最感兴趣的网络游戏等中有诸多血腥,暴力画面,导致未成年人对暴力和犯罪的认知产生了偏差。

其三,教育观念单一。随着升学压力,就业压力的上升,校园对孩子的教育只限于成绩,忽略对其本身的品德教育以及价值观的塑造,使得一些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水手呼吁大家,一定要给自己及身边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也要相信公平正义不会缺席。面对法律,我们享有的是公民的权益,但不应该拿这份保护去当成伤害他人还逃脱罪责的武器,法律的保护是我们的铠甲而并非利刃。

“法绝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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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青春一网打尽

撰文丨马邱芳 杨敏 秦芯茹

编辑丨余莲

出品丨周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