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头条 ( ) • 2024-03-22 10:04

“弘信期货必须交出来,不交的话,期货公司就得死。”

“三天内你必须交出重组权,否则企业要关,人也要抓,你‘断肢保命’吧。”

“交出期货公司,其他公司还能活下来,不交所有公司都得死。”

“你要不(把重组权)交出来,他们可能要采取行动,要抓你。”

类似的话,隋志先从各个层级的人口中听过无数次。

隋老先生是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第一批真正的企业家,他是黄海轮胎厂、青岛弘信期货公司等五家企业的股东。

出生于1964年的隋先生已经60岁了,见到他时,我们发现他办事利索、说话铿锵。

“我是一名复原军人”,隋老先生说,“所以做事总是不够圆滑、不信邪的。曾经我以为,企业只需要把产品做好、把员工顾好、把技术提上去就可以了,但是……诶!”隋老先生有些哽咽,但数年来维权的坎坷令他麻木又无奈。

站在2024年的角视角回溯,隋志先的五家公司已经全部倒闭、千名员工下岗、他本人被关进看守所一年多。

“五家企业,是我跟员工们二十多年来打拼的心血。我带领乡亲们从几间民房做起,从两眼一抹黑到攻破国内技术难题,终于将企业从小手工小作坊发展到员工过千名,并集生产出口、国际贸易、金融期货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公司。就因为某些人的贪欲,现在全没了。”说这话的时候,隋志先手里始终紧攥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企业昔日辉煌的场景:工人们在车间里忙碌,巨大的机械轰鸣运转……

2006年,隋志先临危受命,收购了濒临倒闭的弘信期货公司,并投入巨资进行升级改造。仅仅两年时间,弘信期货公司的交易额便跃居国内前列,牌照价值估价高达五亿,成为业界瞩目的焦点。

2008年,是划分中国经济的一年,随着金融期货时代到来,股指期货开放在即,期货公司业务量猛涨。作为青岛本地硕果独存的期货经纪公司,青岛市相关部门对弘信期货公司表现出“强烈的关心”,正当弘信期货业务发展蒸蒸日上之时,一场蓄谋已久的“圈套”让一切戛然而止。

虚假诉讼:粗制滥造的谎言创造永久的伤害

为了获得弘信期货,相关人员进行的第一步动作是提起虚假诉讼,将隋志先的所有公司拖入诉讼的泥淖。

青岛森泰达公司(现已注销)以代替隋志先公司偿还4000万贷款为由提起虚假诉讼。这根本是无稽之谈,实际上,前一天晚上隋志先还与青岛森泰达公司代表秦某一起吃了晚饭,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会被秦某这个“提线木偶”背刺,更不清楚操纵“提线木偶”的背后势力早就想拿他开刀。

在无任何关键证据的情况下,青岛市南区法院迅速立案并冻结隋志先企业和个人的资金财产。所有资产陷入冻结状态对企业产生了致命打击:融资渠道断裂、外汇账户被冻结、生产陷入停滞——达到这一目的,青岛森泰达公司仅仅只缴纳了5000元的保全费。

无处伸冤:青岛市南区法院“功不可没”

“他们不可能没有事先沟通过”,说到这里,隋老先生十分气愤:“第一,这个案件根本不归市南区法院而应该是中院管辖,市南区法院违反级别管辖强行受理;第二,青岛森泰达公司未交诉讼费、未提供主要证据(还款凭证等),仅缴纳了5000元保全费就把我的数亿资产查封了,这合理么?第三,本案恶意拖延一直都没开庭,没开庭公司资产就会被一直冻结,直到把所有公司拖死,这也是他们的最终目的;第四、我们去查阅卷宗的时候,部分案卷离奇消失了,很多能够驳倒对方的证据不见了;最后,若干年后,市南区法院和青岛中院都裁定原告撤诉,一个案件两级法院同时管辖,这难道不是闹笑话么?”

隋志先向我们讲述这一部分情况的时候,我们也很难理解。可以说,在五家企业从生意红火到破产清退的过程中,市南区法院的很多既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法律的行为起了很大作用。难道相关司法人员真的可以如此堂而皇之地触碰法律与道德红线吗?

连锁反应:弘信期货被关停、关联企业倒闭、千人失业

人们常说,“南半球的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便在北半球引发了一场海啸”。各方势力陆续登场成了扇动连锁反应的“蝴蝶翅膀”。首先发难的是合作多年的中国银行,2007年底审批时,企业用款额度被毫无征兆的突然降到8000万,这意味着公司必须短时间内偿还近9000万。不仅如此,中国银行还故意把隋志先名下的黄海轮胎厂列入“非应计”,断掉了黄海轮胎厂从新合作银行获取贷款的机会。

隋志先说:“后来当时的青岛证监局副局长把我叫到青岛金融办,金融办主任要求我将弘信期货重组给交通银行,这我肯定不会同意,随后事情就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了。

2009年2月20日,青岛证监局下达《关于对弘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限制业务的通知》,可是第二天起,期货处就把弘信期货所有客户资料电话要走,然后青岛证监局期货处和其他部门人员,分头通知弘信期货所有客户撤资出资金。

2009年2月27日,有领导把我叫到办公室再次告诉我要‘断肢保命’。我知道,这是建议更是威胁。

2009年3月-2009年5月,弘信期货与多家公司洽谈股权重组事宜,其中:青岛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葫芦岛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总公司),总价为27000万元。没成想金融办、证监局不认可,主管此事的领导甚至放言“就算是要重组,也必须是指定好的两家企业”——弘信期货的“自救” 因此搁浅。

2009年4月17日,青岛金融办主任通知公安局要拘留我,但公安部门实在找不出拘留事实,因此将我限制“居住在”青岛海福特158商务酒店,长达18天。

2009年6月12日,弘信期货收到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事先告知书》,称:因净资本不达标,并经过整改未达到要求,拟关闭许可。

弘信期货依法向中国证监会提起申辩后,2009年7月28日,弘信期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关于对弘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采取撤销期货业务许可并关闭所有分支机构措施的决定》,决定撤销弘信期货全部期货业务许可,关闭弘信期货所有分支机构。

此后无论诉讼还是行政复议,皆无果。”

值得一提的是,事后中国法学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多位行政法专家称上述《决定》“程序不合法,缺少听证程序,缺乏法定事由,应予以撤销”。其中最受诟病的是接到整改通知的弘信期货主动要求补足资本金的行为却遭到青岛证监局阻止,因此净资本额在整改期限届满未达法定要求,法学专家们认为这不应成为处罚的法定事由。

牢狱之灾:挪用资金?非法吸收公众财产?事实已经不重要了

2009年10月,青岛证监局以挪用资金为由报案,刑事案件折腾了五年,没查出挪用公款,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判了隋志先五年徒刑,二审改判三缓五。

隋志先在看守所关了一年多,直到2019年9月才算真正恢复自由之身。而所谓的“吸收公众存款”,不过是被银行抽贷后借款维持经营的行为。借款全部用于生产经营而被以“非吸”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国内仅查到了隋志先这唯一一起案例。

其实事实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了,在看守多一年多的时光里,隋志先无数次梦到工厂里一千多名工人努力工作的盛况,无数次梦到那个意气风发的自己,无数次梦到曾经他眼中黑白分明的世界。然而,当他踉跄地走出看守所时,工厂全套的进口设备被按废铁价处理,厂区已是满眼萧条,二十多年的创业成果毁于一旦。

五家明星企业的覆灭仅需要5000元,说来可笑这些年隋志先也很茫然,谁应当为这一切负责呢?

结语

一场巧取豪夺的上演必然需要多方共同参与,隋志先的经历变更版本在多地重复上演过,其内在必然有深层次的逻辑共性。

首先,案件始于巨大的利益空间。

托·富勒曾说过“金钱是战争的基础”,弘信期货价值飙升使其陷入群狼环伺的险境,而其他以刑化债的案件也无外乎通过强制力来攫取利益、摒弃义务。

其次,权力滥用与多方联手。

行政权力、司法审判权、监督检察权应是相互独立、互相擎肘的,然而一系列类似民企遭殃的案件中,多方配合天衣无缝,甚至为达到所谓的目的忽视法律红线的现象也层出不穷。

最后,利用所谓法律程序拖垮民企发展貌似成为一种通行做法。

利用法律程序周期长的特点以及冻结、查封、扣押的功能,可以将任何民企的资金链打断,企业因此元气大伤甚至破产。

法律是种工具,就像菜刀一样,有的人用它来烹饪味美佳肴,也有人用它来为非作歹。主观目的不纯者,利用法律作为攻击武器产生的伤害是致命而又不可逆的。本案件中,虽然最终虚假诉讼的原告撤回起诉、隋志先也被改判缓刑,但是五个前景光明的企业早已消失在时间中,一千多员工因下岗失业的绝望再也无法抚平。

正如《孙子兵法》所说:“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善医者无煌煌之名”,部分刑法罪名的最大作用在于震慑,而非漫天滥用;“口袋罪”成为打击报复工具的情况数见不鲜,司法程序成了某些人手中趁手的“棒球棍”——这是法治的悲哀,亦是人民的悲哀。

或许对绝大部分案外人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企业易主的故事,甚至有点复杂难懂。但是,珍爱之物,人皆有之;权力一旦滥用,珍爱之物他人唾手可得。面对大坝时,正常人会赞美它的壮观秀美,而一部分人则选择决堤取水。

采访隋志先老先生结束后,他送我们出门。我们走了很远回头看,他还站在原地,目光循着我们一路走过的方向,想来,我们远去的足印是他播种的微渺希望的种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