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3-23 03:54
庄泽曦的回答

死者肖像权和名誉权受侵犯时,亲属有权代为追偿,该民事民事,严重了也是可刑的。没什么好说的,做这件事儿的人自查自纠清楚才能合法经营。

我要提醒大家对于此事,不应聚焦在公众人物身上,毕竟他们在法律诉讼方面不是弱势。而要立刻关切未成年人使用这项技术的问题,通过行业规范和立法干涉,以免成为廉价的霸凌工具。我对这个情况非常担忧!

不论是图生视频还是换脸的deepfake,由于技术门槛越来越低,相关报道迅速增长,一旦在未成年群体普及开,那它一定会成为霸凌工具,造成弱势方彻底的社会性死亡,并受到极其严重的精神虐待和人格侮辱。

此外,还有两个个关注点是,已故明星的家属能否利用演员形象参演新的作品并获益,如果可以,那么他的形象利用期是否有限?以及在世演员仅提供形象参演作品时(换脸到替身上),作品形象是否等同于形象提供方的肖像?如果不是,这个形象是否能和著作权一样有保护期,过期后可以合理使用?

有关演员的部分,我们要关注这项技术是否会对已故演员和替身造成某种价值掠夺,最后也要谨防资本对于养成系偶像的肖像权滥用问题,如推出面向粉丝的AI女友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