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25 17:48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25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针对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组织筹设及相关配套措施召开公听会。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表示,会尽速在今年提出个资会组织法草案。专家建议,个资会应设为二级独立机关。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集专家学者与政府机关代表,就应如何设计规划个资会的职掌事项及内容等议题,召开公听会讨论。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所提书面报告指出,为筹设未来的个资会,筹备处已于去年12月5日成立,刻正研拟个资会组织法草案,并考量未来个资会主要任务,涉及民众资讯隐私权的保护与监管所有公、私部门的个资保护业务,范围广泛且类型多元复杂,筹备处将搜集国内外资料,并持续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及相关部会讨论研商。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表示,为遵照宪法法庭判决意旨,推动个资会于114年8月11日前成立,首要任务是优先推动个资会组织法规,赋予个资会相关执法监督权限,并研议个资会与各级政府机关、中央或地方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联系协调合作机制及相关配套规定,涉及层面甚广。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指出,将多方听取各界专家学者意见,整合相关资料进行评估后,尽速于113年提出个资会组织法草案及相关配套草案。

受邀出席公听会的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副总经理简宏伟指出,立法或修法不是最困难的,而是未来该如何运作,建议个资会应该相当于二级独立机关。

针对立委所提个资会组织法草案,和沛科技公司董事长翟本乔认为,草案中没有裁罚权,法律如果想要有效力,必须要有牙齿,而在个人资料保护法中,罚锾与获利不成正比,这应该一并修法改善,另也希望修正行政院组织法,将个资会列为二级单位。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苏慧婕建议,不能只看个资会的设计,同时也要配套修正个资法,否则无法设计出合宪的个资会。(编辑:张均懋)11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