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3-27 09:26
那时风雨的回答

有些事情不上秤没有二两重,上了秤一千斤打不住。

这事去年就写过,当时日本已经把国内制造的爱国者防空系统出口给了美国,突破了进攻性武器出口的先例。

1967年4月,时任日本首相佐藤荣作提出了武器出口的三项基本原则,全面禁止武器出口。

该原则的内容很简单:

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或可能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

该原则基本上不允许武器的出口或是国际联合研发,仅在必要之时设下例外规定并执行。

这个东西后来也被称为“武器出口三原则”。三原则是日本限制性防卫政策的核心支柱,目的在于专守防卫,不对他国构成威胁,这些内容也与日本和平宪法的精神相一致。

但是,进入90年代后期,事情逐渐变了,这个原则的bug开始被日本政府频频利用,原本违背三原则的做法全部成了“例外”。

比如:

  1. 1983年1月14日,时任日本官房长官后藤田正晴表示:根据《日美安保条约》,向美国出售武器制作技术不在三原则之内,视同“特例”处理。
  2. 2004年,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决定和美国共同研发导弹防御系统,并将支援反恐和反海盗出口武器作为“个案”处理。
  3. 2005年,小泉纯一郎为了美日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的共同开发需求,又将导弹技术列为“三原则”除外的对象。
  4. 2006年6月1日,小泉首相向印尼提供了三艘武装巡逻艇,以打击恐怖活动和海盗组织,是日本首次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外国提供武器。

其实,到了21世纪初期,“武器出口三原则”已经被各种“例外”的情况打成了筛子了,这个原则已经基本上名存实亡了。

2010年开始,日本国内开始有了废除该原则的呼声。2014年3月6日,日本政府确定了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的内容。

根据修改草案,日本政府继续维持“不向武装冲突地区出口”的原则,但是撤销了“禁止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的限制。

日本政府甚至还决定撤销“禁止向武装冲突地区出口”的原则,但这一撤销计划有违和平原则,因此遭到了公明党的抵制。新的“三原则”更名为“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原来的“武器出口三原则”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底线和原则就是这么一步步被突破的。。。

该原则已经违反了和平宪法的宗旨和精神,《东京新闻》援引名古屋学院大学和平学学者饭岛滋明的话说,安倍政府打着国际合作的名义欺瞒国民,打算充当出口军火的“死亡商人”。。。

没有了三原则的限制,日本政府急不可耐的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2014年7月17日,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许可了2项防卫装备的海外转移。其中1项出口至美国的是三菱重工业生产的爱国者导弹(PAC-2)制导零部件位标器陀螺,使用该配件的导弹预计之后将出口至卡塔尔。

另一项是和英国共同进行的导弹研究,双方计划使用三菱电机提供的半导体技术,研究如何提高导弹精度。

不过总体上来讲,日本当时的武器出口主要还是以零配件或者软件为主,它没有能力和条件出口成套的装备。

但是2016年8月,日本向菲律宾出口了5架TC-90教练机,这是自卫队首次向其他国家提供自己的装备。

还是那句话,底线是一步步被突破的。

2023年12月,日本宣布向美国出口日本生产的爱国者防空系统,并向菲律宾提供远程警戒雷达。。。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日本会利用合作研发、代工出口等方式逐渐突破一切枷锁,变成一个正常的武器出口国。。。

而和平宪法则已然成了废纸,既然成了废纸,日本这个战败国存在的法理依据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