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生活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3-2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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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到新公司,不少新人会准时或提早抵达公司上班,工作有不懂也会积极地询问前辈。不过,一名网友表示,月初有位新人,上班不到1小时就说要上厕所,竟然就这样偷跑没回来了,这几天却要求给那天的薪水,并扬言若不给就要去劳工局检举,原PO于是来寻求网友的建议。

一名网友在脸书社团「爆怨公社」发文,月初时有位应征进来的员工,上班不到1小时就说要上厕所,没想到就这样跑了,前几天跟原po要求付那天上班的薪水,由于对方没打卡,她没办法断定对方做几分钟,于是直接给了1小时的薪水。结果对方不接受,认为就算未做满一天也是要支付一整天的薪水,否则就要去劳工局检举。原po一听相当烦恼,「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真不知道劳工局会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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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纷纷表示,「给他去告啊!没打卡,他要怎么证明他有上班」、「劳工局会哈哈笑吧,临时跑掉怎么算,就说没这个员工,来借厕所的」、「没打下班卡,如何证明上了一天班?」、「好奇葩」、「政府单位应该针对这种案例提供窗口让雇主备个案,让求职蟑螂们能够收敛一下」、「请他提出工作一天的证明!不然就请他去劳工局检举吧…」、「人资办理入职跟离职的程序都比他工作的时间还久」、「一小时别忘了扣劳健保」、「他离开也没事先告知可以视同旷职」、「这是专业的职业蟑螂...」。

原po也在留言回应,「监视器超过10天就会洗掉…所以我直接算一小时给他」,经过这次会请厂商来设定,并表示有帮对方投保。

有网友则分享类似经验,「我还遇过13分钟的咧」、「遇过5分钟,应征厨房内场一进门一看到红萝卜,啊要切萝卜喔,我切不动我不适合…(跑走了,大约45-55左右的阿姨」、「10年前的一个弟弟来打工,中午说出去吃饭,到现在还没回来」。

但有网友指出,「如果资方没办法举证,还真的只能乖乖给钱,劳基法规定员工上班下班举证责任是在资方,就当学一次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