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检察官骑脚踏车时与一名摩托车女骑士发生碰撞,检察官没有即时报警,反而要女骑士“献身”作为赔偿,结果被控告性骚扰,遭法庭判处罚款三个月薪酬。

ETtoday新闻云报道,被告陈立儒自2011年开始就在台北地检署担任检察官。

案情显示,去年5月21日晚上9点多,他骑脚踏车经过台北市万华区时,与一名骑摩托车的女大生发生碰撞,当时两人都没有受伤,女大生就继续骑车离开,检察官追了上去要索赔1000新台币(约42新元)。

女大生表示,她只有300新台币(约12.6新元),这时检察官竟然提出可以“开房”抵消赔款,还说之后可以再约出来开房,并会给她2000新台币(约84新元)。

据报道,女大生听了感到不舒服,检察官当下还向她讨电话号码,并要她仔细考虑其建议,女大生最后给了300新台币离开,然后到警局报警提告性骚扰。警方调查后才发现,涉案的是一名检察官。

检察官被侦讯时否认向女大生作出性骚扰,辩称自己当时已经受伤,还得赶回家照顾孩子,反指是女方一直跟他争执,他才开玩笑说是不是女方要以身相许,而三小时付款2000新台币之类的谈话内容,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有意图要性骚扰。

惩戒法院职务法庭今日(27日)宣判,被告没有谨言慎行,其言行确实构成性骚扰,违反当地的检察官伦理规范规定,判处他罚款三个月薪酬。

联合新闻网报道,检察官被判罚款约40多万新台币(约超过1万6841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