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3-28 13:16
傻瓜的两块钱的回答

提一个比较“反智”的言论,就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是否越宣传越有利于那些动歪脑筋的未成年人。

这事情的起因经过也是常见,受害者放学后打篮球期间和一名辍学的13岁小孩发生冲突。但是对方居然用刀子直接通到了心脏,基本就无力回天了。

重点信息就是上面是粗字了。13岁应该还没有完成义务教育,怎么辍学的,这个是一个问题。因为义务教育阶段,你都用交学费的,出点餐费就行了,在家也是要吃饭的。当然还有一个重要信息,随身带刀。这种人,基本就是混社会的了。应该来说不会是被判互殴的吧,随身带刀,捅人至死,故意杀人也是无疑了。如果《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这样的人x,那还有啥话说呢,赶紧打补丁吧。不然漏网之鱼就太多了。

还有一点,至少我认为普法工作应该是要全面展开,不能在未成年人中只是片面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应该得配套宣传《刑法》。我们以前学校还专门组织看了由劳改犯(主要是年轻人)对于自己犯罪忏悔的一些公益演出。劳改犯各个都是哭得稀里哗啦,在舞台上忏悔自己的鲁莽或者年少无知。有个别是18岁的杀人犯,改判无期徒刑的。我们所有同学也是深受感触。

想来这种教育模式也还是不错的。(不过人家都辍学了,这种都教育不进去了)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就辍学了,是不是监护人也得要负法律责任的,听法律专家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