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 首页 ( ) • 2024-03-28 23:37

将小微企业、涉农主体、脱贫地区贷款纳入“普惠信贷”,并提出各自贷款增长目标;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财新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首次在指导性文件中提出“普惠信贷”概念,将小微企业、涉农主体、脱贫地区贷款纳入其中,并提出各自贷款增长目标。考虑到职能定位、所在区域、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不同类型银行将面临差异化监管要求。

  2024年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对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普惠信贷服务体系,实现2024年普惠信贷供给保量、稳价、优结构,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