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3-29 09:11
米斯特汤的回答

我们相信警方,不会无缘无故地抓人,敢抓人的,99%以上的可能是,证据确凿。

“他们以相同的手法,进行了三场直播,现在警方并案处理了。26号的时候已经以合同诈骗罪名,对六名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那什么是合同诈骗罪呢?

做个小小的法律普及。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典型的经济犯罪。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些嫌疑人,就等着吧。

很显然,六名涉事公司的工作人员被刑事拘留,不会冤枉。办案民警在受骗商家微信群内发布通知说,“向大家通报一下,昨天我们对涉案团伙开展收网打击,在上海,安徽,河南抓获多名嫌疑人,现在主要人员已刑事拘留。目前正全力追赃挽损,一句话:退赃退赔,从轻减轻。”

直播带货,是这几年的风口,是不是个人都想通过直播实现逆袭,条件不具备的,就想走捷径,你以为明星来了一定赚大钱?

商业社会,强调的是诚信,强调的是公平,这是基本的准则。然而,不法之徒利用明星的光环招摇撞骗,不讲武德。2024年1月5号,王玲与晟宸泽传媒公司签订直播协议,这个协议,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

合同约定,王玲提供产品,晟宸泽开展多轮直播售卖,并承诺邀请明星、网红助力站台。届时,王玲只需交10万元坑位费,就可最少保底得到140万元实际销售额。直播结束后还将杨子、黄圣依和覃进展三人与产品同框带货的授权切片视频免费赠送王玲,以便持续宣传产品。

这里我们也替商家捏一把汗,你10万块钱,怎么能实现140万销售额,天上掉馅饼,一定是陷阱。果不其然,随后来的只是“一单腊肉”可笑事件。满怀期待的王玲并未想到,1月16日直播当天,杨子、黄圣依并未依照合同内容所写的与产品同框,产品仅在覃进展一人的匆匆介绍下,不足两分钟便被替换。王玲备足的价值170万元腊肉,以戏剧性的仅售1单收尾。疑惑和愤怒之下,王玲赶至晟宸泽与好妈妈影视公司的办公地,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事出反常必有妖。

商家的心情可以理解,警方帮助商家维权也没说的。但是,这其中的艰辛,最终实际损失远不止经济上这么多。

我们也提醒商家,提升销售额,千万不能急于求成,不要去走捷径。不经历苦难,哪有什么直播逆袭,哪有什么一夜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