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29 11:30

(中央社记者蔡智明嘉义县29日电)嘉义县2家沥青厂排放异味遭民众检举,环保局近日采样发现超标,其中一家超过排放标准154倍,直接重罚新台币120万,并要求期限内改善,采行防制效率较佳集气设施。

嘉义县环保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委托检测机构执行排放管道异味采样,县内2家沥青厂管道检测值超标,其中1家异味检测数值甚至超过排放标准154倍。

环保局长张辉川表示,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告发裁处,2家分别开罚新台币120万及10万,业者需参与环境教育讲习2小时,且应在规定期限内改善。

张辉川表示,沥青多运用于道路建设工程,制造过程容易产生废气异味,工厂应加强异味收集,妥善操作空污防制设备。

张辉川说,若工厂遭民众陈情,环保举会针对工厂采取联合稽查、排定稽查检测及不定期稽查等,也会在工业区周遭及陈情热点设置空气品质微型感测器辅助环境稽查。

环保局指出,环境部在民国112年7月6日修正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状污染物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新增「沥青拌合业须采行防制效率较佳集气设施,采用局部集气者收集效率应达60%以上」,并在发布后3年实施,目前辖内列管7家沥青拌合业,将持续督促业者落实防制措施以降低公害。(编辑:郭谕儒)11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