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热榜 ( ) • 2024-03-29 13:13
一丁的回答

之前已经提过家乡的一个实际案例,那就是以存金名义「吸收货币」的行为,肯定是非法集资行为,但是视财务状态,可能全案被认定为集资诈骗,或者是分段计算成集资诈骗或者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自2003年开始以“罗氏金店”名义向公众按月息1.2分非法集资,并以“存金业务”模式缓解资金紧张。

2013年4月16日,罗某将非法集资的资金投入期货市场造成巨额亏损后,隐瞒资不抵债的事实,继续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支付本息、炒期货、随性投资和放任其女儿被告人罗某1用非法集资款赌博及挥霍等。

经鉴定,罗某非法吸收资金累计82亿余元、非法吸存黄金等贵金属25万余克,骗取集资款7亿余元、骗取黄金等贵金属6万余克。罗某1骗取集资款6.9亿余元。被告人王某媛、何某锌等9人明知罗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而参与其中。
公开宣判!关于罗氏金行案

事实证明,发生在我老家的「存金骗局」也不是孤例,其本质上也还是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这一套,只是套上了一个金店的外壳,所以看起来似乎更加「稳重」一些。所以案件的走向其实也是比较明确的,那就是金店老板和一些中层或者业务员大概率在案发后会被控制起来,后续究竟因为非法集资的行为被定成什么罪名,则得看实际情况。

话说回来,中国黄金会不会因为「监督加盟商不力」而受到民事诉讼的影响,我想这个是大概率的。但又由于全案现在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在民事诉讼的走向上,则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只能说,远离集资,落袋为安最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