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29 17:10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9日电)监察院今天公告,台电公司未尽落实兰屿低阶核废弃物检整作业,违背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规定,许多废料桶身严重锈腐、扭曲变形,而经济部未善尽督导责任,监察院通过纠正经济部、台电。

纠正案文指出,经济部应本于权责,督导台电公司自行或委托具有国内、外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技术能力或设施业者处置其废弃物,精进管理作为,并确实要求三级品保,以确保包商及台电公司作业人员及民众安全。

监察院说,低阶核废弃物贮存场自台电公司在民国96年到100年间,进行整检6万多核废弃物桶后,就封存近10年。监委实地履勘发现,许多位在上层的废料桶,有部分的壕沟盖及桶身有严重锈腐、桶盖膨胀,也有相当多数桶子显著位移和上下推挤,造成变形扭曲。

监察院表示,部分储存桶表面放射剂量率,仍数百倍于自然环境,虽已经过近40年储存,这些储存桶仍需数百年的安全防护隔离;目前有多数在兰屿的储存桶必须尽速整理检修,且放置到更合适、干燥且安全的防护环境。

监察院说,台电公司预计在2年内完成的第2阶段整修工程极为重要,必须确保这些已超过近30年、逾期存放在兰屿的核废料桶,在搬离兰屿前,对当地环境工作人员、民众不会造成任何负面影响,经济部与台电须加速解决这10万桶核废物问题。

监察院表示,台电公司未尽落实兰屿低阶核废弃物检整作业,违背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规定,且低放贮存场执行三级品管制度未尽周延,经济部也未善尽督导责任,财政及经济委员会6日决议,纠正经济部、台电公司,并要求确实检讨改善。(编辑:苏志宗)11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