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29 18:32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9日电)教育部今天公布准公共幼儿园第3期合作条件,预计8月上路。家长担心孩子就读的幼儿园若无法续约,学费恐暴涨,教育部表示,会协调安置到其他园所,或研议给予一定期间的缓冲。

准公幼是政府和私立幼儿园签约,借由补助提供平价教保服务,预计今年8月进入第3期。教育部今天公告的第3期合作条件明订,去年3月1日后(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施行后),如果负责人、园长对幼儿有违法对待的不当情事,并经地方政府调查认定情节重大,就不能申请续约。

家长担心孩子就读的幼儿园若无法续约准公幼或续约后退场,学费恐会暴涨,影响就学权益。教育部表示,如果是契约期间退场,依照现行「教育部推动及补助地方政府与私立教保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准公共教保服务作业要点」第19条,已设有缓冲期的规定,可缓冲1学期或1学年。

教育部表示,今天公布的合作条件,新增「负责人、园长对幼儿有违法对待的不当情事,并经地方政府调查认定属情节重大者」为不续约条件,家长如果来不及因应,县市政府会协调安置于其他的平价幼儿园;如果无法安置,也会研议于一定期间(如1学期)给予合理的协助。(编辑:陈政伟)11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