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3-31 13:47
图为在高铁板桥站候车旅客。(中央社档案照片)图为在高铁板桥站候车旅客。(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郭建伸台北31日电)立法院明天排审国民党立委傅崐萁提出的「环岛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草案明定国发会为主管机关。不过根据国发会送抵的书面资料指出,草案恐与铁路法主管机关及相关法规有扞格,不宜另立新法推动。

为促进东西交通建设,改善花东对外交通,傅崐萁近日先后提出「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环岛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条例」、「国道六号东延花莲建设特别条例」等草案,其中环岛高铁、国6东延两案则有立法院正副院长韩国瑜、江启臣连署提案,引发讨论。

立法院经济、交通委员会4月1日将联席审查傅崐萁等人拟具的「环岛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其中明定国发会为主管机关。由于将参与审查,国发会已将书面资料送抵立法院。

根据书面资料,国发会指出,现行西部高速铁路主管机关、及后续拟往南延伸至屏东与往东延伸至宜兰等专业规划,均由交通部依职权主政办理,若依据草案另订由国发会为主管机关,恐导致高速铁路建设分由不同部会主政,并与铁路法主管机关相扞格,造成交通建设长远整体发展思维紊乱、建设效率及行政资源分配均将受影响。

国发会指出,行政院核定的各项重大建设计划,属公共建设计划者,依照政府公共建设计划先期作业实施要点相关程序,编列预算支应,除透过计划执行状况核实编列所需预算外,并透过预算收支控管,维持稳健财政状况。

国发会强调,检视条例草案相关内容,与铁路法、财政纪律法及国发会组织法等扞格,高速铁路建设计划,国内已有推动前例可参照办理,不宜另立新法推动,或由国发会担任环岛高速铁路主管机关。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天上午受访表示,傅崐萁提出有关环岛高铁及国道6号东延花莲建设特别条例草案,两个提案预算高达新台币1兆元,严重侵犯行政权,并嘲讽说「以后行政权就交给你好了。」

柯建铭批评,新国会开议至今,蓝白联手无所不用其极、一搭一唱,「若不是毁宪乱政,什么才是毁宪乱政。」(编辑:苏志宗)11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