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 电报 ( ) • 2024-03-31 16:07
【上海宣布:符合要求的中型厢式货车 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财联社3月31日电,上海市公安局今日发布通告,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其他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仍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执行。符合上述条件车型,总质量超过桥梁、高架道路的承载能力和通行高度限制的,不得进入相关道路。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