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不分類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03 16:41
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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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2)日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后续也将进一步召开咨询会议,邀请学者专家及相关团体,对于未来引进印度移工应有的认识、准备及配套措施,以及引进方式等重要议题共同讨论,促进社会对话。劳动部说,后续将依立院审查备忘录的结果,待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才会依法公告印度为新增移工来源国。

劳动部说明,签署备忘录是合作的第一步。备忘录是双方合作协议架构,内容共有13条,包括开放行业及人数由台方决定、印度方应保证印度移工遵守台方法规、雇主及劳工应履行劳动契约义务、印度劳工健康检查、劳资争议依我国法律解决、保障印度劳工在台权益、共同防制人口贩运、双方领域法规许可下扩大直聘计划、共组联合工作小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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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说,备忘录签署后,双方还需召开多次工作小组会议,并在我国既有开放移工从事行业范围下,讨论初期开放行业别、人数、语言与专长技能及招募引进方式等执行细节,劳动部将与相关部会共同审慎研议,在维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国人就业的前提下,视我国雇主需求与印度磋商。

后续将先召开的国内的咨询会议,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管理组组长苏裕国说,将针对印度移工引进方式、准备及配套措施等重要议题,邀集台湾及印度专家学者、投资印度台商代表、熟悉印度的研究协会、产业及家庭雇主团体、移工团体、人力仲介团体、公民社会团体等与会,广泛搜集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并就不同意见或疑虑促进社会对话与厘清,各项意见将作为印度移工引进的规划参考。

苏裕国说,搜集国内各界意见的同步,也会召开台湾、印度双边工作层级会议,先就较无争议的议题,如双边社会文化适应议题、语言通译安排、防疫及社会安全等进行讨论。

劳动部重申,增加印度移工为新来源国,只是增加雇主多一个选项,并由雇主自行决定来源,不会因此扩大移工开放的行业及工作,且在就业机会以国人优先的前提下,雇主必须先在国内招募本国劳工有不足时,才能申请引进移工,不会影响国人就业、薪资及劳动条件。

苏裕国说,开放引进印度移工前,还有几个步骤要走,包括搜集社会意见、跟印度方谈引进规模、方式、行业、双边行政作业法规确认跟建立,国内也通译等资源也必须准备就绪,最后才会依法公告印度为新增移工来源国。

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台印度劳工合作备忘录于昨经行政院同意备查,劳动部今表示,依条约缔结法规定,MOU在今天送请立法院查照,并同步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公告MOU文本内容,供社会各界查阅周知。记者叶冠妤/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