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04 13:57

(中央社记者曾智怡台北4日电)403强震酿灾情,经济部中企署今天表示,为协助花莲地区受灾企业取得银行重建资金,将依先前协助地震受灾企业模式,由经济部向花东基金申请新台币20亿元保证专款,可提供200亿元贷款总额度。

昨天上午花莲近海发生芮氏规模7.2强震,经济部长王美花今天陪同行政院长陈建仁前往花莲勘灾,也至花莲关切台水公司修复花莲县民用水情况,同时关切花莲产业受损及重建需求。

经济部中企署透过新闻稿表示,为协助花莲地区受灾企业取得银行重建资金,王美花与国发会主委龚明鑫密切讨论后,决定依照先前协助地震受灾企业模式,由经济部向花东基金申请20亿元保证专款,可提供200亿元贷款总额度,全力协助企业恢复正常营运。

中企署说明,受灾企业凡持有花莲县政府或所辖乡(镇、市)公所、税捐稽征机关、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产业园区管理局、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经济部委托的辅导单位出具受灾文件,或经金融机构调查属实者,无论大、中小企业或仅办理税籍登记业者,皆可申贷。

中企署表示,每家企业贷款额度依企业实际需要,由承贷金融机构核给,贷放利率将请承贷金融机构依规定从优从低核给,另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提供周转性融资保证成数一律9成,资本性融资一律10成,并免收保证手续费。

可移送信保基金的保证额度如下,首先,依商业登记法第5条得免申请登记的摊贩及民宿经营等业者,短(中)期周转融资最高200万元,资本性支出最高500万元。中小企业部分,短(中)期周转融资最高2000万元,资本性支出最高6000万元。

大企业方面,短(中)期周转融资最高8000万元,资本性支出最高2亿元。(编辑:潘羿菁)11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