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04 16:14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4日电)职篮球员谭杰龙等球星发生不雅片影外流,影片来源为色情网站经营者余姓男子。刑事部分,余男遭判刑3年定谳。被害男网红诉请余男赔偿,高等法院判余男须赔偿36万元,可上诉。

被害人提告主张,他因遭骇客入侵导致影片外流,余男自不详管道取得他遭窃录的猥亵影像,再藉著specsaddicted等网站散布、公然陈列及贩卖猥亵影像,侵害他的隐私、名誉权,使其精神受有损害。

被害人表示,余男的行为刑事部分,最高法院已判处有期徒刑3年定谳,请求法院判决余男应赔偿新台币600万元。

余男主张,对方为男直播主,并在某知名色情网站开设直播帐户与网友互动,即已同意所有直播均会被录影并上传,且对方在民国112年间在Twitter(现更名为X)帐号散布自身猥亵影片,对方相关猥亵影像并不是他经营期间上传的影片,对方求偿无理由。

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认定,猥亵影像的截图中存有specsaddicted网站浮水印,可见影像确有上传至specsaddicted网站无误,就算浮水印为旧版而非余男所上传,余男已于108年6月后接手此网站的经营,未主动删除下架这些影像,影像储存于网路云端硬碟,且藉网站散布、公然陈列及贩卖影像,确实侵害被害人的隐私、名誉权。

高院审酌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状况、加害程度、受损情形,考量被害人在社群平台上为拥有万名粉丝订阅的网红,余男现在在监执行中,名下无土地、车辆等情形,日前判决余男应赔偿被害人36万元,全案可上诉。

全案起于,篮球员谭杰龙于民国109年向刑事局报案,指有嫌犯持他遭侧录的不雅影片,向他恐吓勒索,检警循线查出影片来源为色情网站经营者余姓男子。

检警调查,余男在108年、109年经营specsaddicted及tumblrland等色情网站,自不详管道取得多名成年及未成年男子被窃录的不雅影片,以陈列影片截图、精华片段等方式公然陈列、贩卖,并与共犯按照实际销售金额拆帐。

检警查出,余男提供客户、会员选购的不雅影片数量超过2500部,影片含有被害人正面露脸、裸露生殖器等画面,甚至显示被害人生活照片、姓名、学校、职业、社会活动等个人资料。余男到案坦承犯行,有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余男被控刑案于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二审的高院去年4月就刑案宣判,并审酌此件内容繁杂等,裁定将此件附带民事诉讼移送高院民事庭审理。(编辑:戴光育)11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