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08 11:03
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

曾任陆军某装甲旅上尉连长的陈姓男子,被控在营区、民宿内涉嫌猥亵5名士官兵,高雄高分院依强制猥亵罪共29罪,合并判刑1年8月,全案经最高法院发回后,更一审审酌他已赔偿百万元和解,刑度不变,另宣告缓刑5年。可再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2012年投身军旅,在陆军服常备军官役,2019年起,调任至装甲旅砲兵营担任上尉连长,但他涉嫌在同年2月至7月间,对连上5名士官兵伸出狼爪,在营区寝室、走廊强抓官兵下体,还拔阴毛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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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官兵不服大声喝止,陈男仍以权势要求部属不许动,并趁机强吻脸部、抚摸股沟、伸进裤内强抓下体,甚至强拔阴毛,造成5名士官兵身心受创。

事后有官兵不忍,向高雄宪兵队检举,经宪兵队报请桥头地检署指挥后,确认有5名士官兵受害,陈男于同年8月随即被撤职,并被检方依强制猥亵罪嫌起诉。

一、二审法院审理时,陈男辩称拔阴毛、摸屁股是跟士官兵嬉闹,有时还会有其他人帮忙架住玩弄,并不是在猥亵下属。

但法官认为,许多人加入嬉闹是屈服于陈男的「命令」,依据检警侦讯时笔录,被害士官兵对于陈男行为均感到恶心、不舒服,且明确表示不喜欢陈男行径,可见当时绝非嬉闹的愉快气氛,而是陈男趁机逞其私欲。

法官综合事证,统计在他担任连长半年期间,共对5名士官兵伸出狼爪,依触犯强制猥亵罪共29罪,各判刑7月,合并执行1年8月。

陈男不服上诉,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考量他认罪并被撤职,与被害人和解赔偿百万元,刑度维持不变,另宣告缓刑5年,接受法治教育3场,易服劳役120小时,仍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