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精選 - 聯合新聞網 ( ) • 2024-04-08 16:14
国税局指出,根据房地合一作业要点,「取得房屋后,于使用期间支付能增加房屋价值或效能且非两年内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缮费。」图为示意图。 照片来源:123RF国税局指出,根据房地合一作业要点,「取得房屋后,于使用期间支付能增加房屋价值或效能且非两年内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缮费。」图为示意图。 照片来源:123RF

淑卿(化名)十年前和妈妈共同买进台北市一处大楼房地,买进后,花大钱装修。后来,妈妈分次将持分全部赠与给她,最后一次赠与在105年8月12日。淑卿111年卖掉这处房地,105年受赠持分要申报房地合一税,她列报十年前的200多万装潢成本,被台北国税局剔除,补税55万多元。

台北国税局官员指出,「取得受赠房屋后」的装潢费用才可以。时间点很关键,不是同一户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