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 中央社 CNA ( ) • 2024-04-09 18:03

(中央社记者王承中、郭宣彣台北9日电)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今天表示,客委会补助「1977年的那一张照片」电影,不仅超过补助经费上限的规定,还拿公帑来拍摄意识形态的政策片,要求客委会正视职责,做好客家文化的传承。

杨长镇今天接受媒体联访表示,「1977年的那一张照片」用中坜事件为背景,而故事场景安排1名韩国的侨生经历过韩国光州事件,让台、韩间有些联系,这也是为打进韩国市场所做的考量。

他说,中坜事件的场景在此部电影里面并非用正面表现,只是一个场景,这是展现台湾在民主化过程中所走过的艰辛道路,这段历史应要记得与面对并反省,才是比较好的态度,而不是略而不谈。

对于国民党团今天上午的记者会内容,杨长镇说,在此一历史过程之中,有不少国民党人扮演重要角色,国民党无需妄自菲薄,而国民党团对于此电影表现,似乎是要做内容审查,他认为不太妥当。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国民党立委罗廷玮今天在立法院国民党团记者室,召开「客委会沦为民进党文宣部?拿公帑做民进党要做的事」记者会。

林思铭指出,客委会为了「1977年的那一张照片」电影,补助新台币5500万元,补助的经费来自于文化内容策进院200万元、客委会捐助客家公共传播基金会以采购方式5500万元办理。

林思铭表示,根据「客家委员会补助制作客家意象电影作业要点」第4项第2款规定,「每一部影片补助预算上限以新台币1000万元(含税)为原则,结算之计划总经费若低于原提出申请之总经费,本会得依比例酌减补助款。」换句话说,一部电影补助1000万元是上限。

林思铭指出,「1977年的那一张照片」电影,是拿客家公共传播基金会的钱,且一年超过26%的补助款,拿来拍摄意识形态的政策片。

林思铭表示,客委会在业务报告中提到,拍摄「1977年的那一张照片」是要「打造以中坜事件为背景之民主历史电影」,但在今天客委会发出新闻稿又改弦易辙说是「描述台湾人和韩国人的爱情故事」,让大家了解「渴望自由、渴望挣脱束缚」。

林思铭指出,就算客委会真要补助「打造以中坜事件为背景之民主历史电影」,好歹也要依规定补助,客委会根本就是违反法令的常业犯,审计部也已经认证。

林思铭表示,根据审计部统计,客委会办理政策和业务宣导有三大疏失,分别为「未标示机关名称及广告」、「未按季送立法院备查」、「未按季于主计总处、中央政府各主管机关宣导政策查询平台网站专区公布」。

林思铭指出,强烈要求客委会正视职责,重视客家文化,做好客家文化的传承。不要一昧为了时代潮流就做一些与客家文化相违背的事,不要为了改变大家对客家人的印象就做一些自以为酷的影片,客委会就该以客家文化为荣,不做让民进党拿捏的傀儡。(编辑:翟思嘉)1130409